广东省大型产业集聚区佛北战新产业园新材料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化工园区认定基础设施-下游水体应急拦截闸建设工程、邦普地块西侧河涌和水闸建设工程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
- 项目名称: 广东省大型产业集聚区佛北战新产业园新材料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化工园区认定下游水体应急拦截闸建设工程邦普地块西侧河涌和水闸建设工程施工
- 规模: 1.项目建设规模:本工程为广东省大型产业集聚区佛北战新产业园新材料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化工园区认定基础设施-下游水体应急拦截闸建设工程、邦普地块西侧河涌和水闸建设工程施工,工程内容及概况如下:新建兔岗支涌应急拦水截水闸单孔,净宽3米;新建交界坑支涌应急拦水截水闸三孔,单孔净宽5米,及新建闸口上部闸室工程,其中建筑面积约为102.3平方米等;大塘镇新材料产业园邦普地块西侧河涌和水闸建设工程:新建排水渠和节制闸,排水渠长度约为409米,节制闸净宽为6米、及新建闸口上部闸室工程,其中建筑面积约为41.8平方米等。其他
- 范围: 本项目建设内容包含:新建兔岗支涌应急拦水截水闸单孔,净宽3米;新建交界坑支涌应急拦水截水闸三孔,单孔净宽5米,及新建闸口上部闸室工程,其中建筑面积约为102.3平方米等;大塘镇新材料产业园邦普地块西侧河涌和水闸建设工程:新建排水渠和节制闸,排水渠长度约为409米,节制闸净宽为6米、及新建闸口上部闸室工程,其中建筑面积约为41.8平方米等。其他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广东省大型产业集聚区佛北战新产业园新材料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化工园区认定基础设施-下游水体应急拦截闸建设工程、邦普地块西侧河涌和水闸建设工程施工
标段(包)名称:广东省大型产业集聚区佛北战新产业园新材料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化工园区认定基础设施-下游水体应急拦截闸建设工程、邦普地块西侧河涌和水闸建设工程施工
公示标题:广东省大型产业集聚区佛北战新产业园新材料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化工园区认定基础设施-下游水体应急拦截闸建设工程、邦普地块西侧河涌和水闸建设工程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类型:正常
公示开始时间:2025-06-08 00:00:00
公示结束时间:2025-06-11 00:00:00
公示发布时间:2025-06-07 00:00:00
公告内容
?xml version="1.0" encoding="utf-8" standalone="no"? html PUBLIC "-//W3C//DTD XHTML 1.0 Transitional//EN" "http://www.w3.org/TR/xhtml1/DTD/xhtml1-transitional.dtd"|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
|||
|
投资项目代码 |
|||
|
投资项目名称 |
|||
|
招标项目名称 |
广东省大型产业集聚区佛北战新产业园新材料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化工园区认定基础设施-下游水体应急拦截闸建设工程、邦普地块西侧河涌和水闸建设工程施工 |
||
|
标段(包)名称 |
广东省大型产业集聚区佛北战新产业园新材料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化工园区认定基础设施-下游水体应急拦截闸建设工程、邦普地块西侧河涌和水闸建设工程施工 |
||
|
公示名称 |
广东省大型产业集聚区佛北战新产业园新材料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化工园区认定基础设施-下游水体应急拦截闸建设工程、邦普地块西侧河涌和水闸建设工程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 |
||
|
开标日期 |
|||
|
评标情况 |
|||
|
第一 中标候选人 |
|||
|
投标报价(根据需要可以填写总价、单价、下浮率、费率等) |
|||
|
质量承诺 |
工期(交货期) |
150 日历天 |
|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资质资格(响应招标文件的相关证书名称及对应编号) |
||
|
业绩(响应招标文件的业绩)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响应招标文件的相关证书名称及对应编号) |
||
|
业绩情况(响应招标文件的业绩) |
|||
|
异议受理部门 |
联系地址 |
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健力宝南路43号 |
|
|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
章小姐 |
联系电话 |
0757-87733629 |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
佛山市三水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务局 |
联系电话 |
0757-87717508 |
|
联系地址 |
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广海大道中38号 |
||
|
公示开始时间 |
公示结束日期 |
||
|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 其他内容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一次性完整提出。 就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答复或对异议答复不服的,异议人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依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及《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佛发改招〔2013〕14号)等相关规定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