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石排镇石崇片区城中村(现代化产业园区)改造工业安置厂房建筑设计项目评标报告
- 项目名称: 东莞市石排镇石崇片区城中村现代化产业园区改造工业安置厂房建筑设计项目
- 项目地址: 石排
- 规模: 本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约33748.6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34994.68平方米,容积率≤4.0,建筑密度≤50%,建筑高度≤60米 ; 准)。 招标内容:(1)工程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设计方案及调整、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现场配合及竣工图配合服务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东莞市石排镇石崇片区城中村(现代化产业园区)改造工业安置厂房建筑设计项目
标段(包)名称:东莞市石排镇石崇片区城中村(现代化产业园区)改造工业安置厂房建筑设计项目
评标结束时间:2024-11-12 11:56:40
公告内容
东莞市石排镇石崇片区城中村(现代化产业园区)改造工业安置厂房建筑设计项目评标报告
一、基本情况和数据
1、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东莞市石排镇石崇片区城中村(现代化产业园区)改造工业安置厂房建筑设计项目
(2)建设地点:东莞市石排镇
(3)建设单位:东莞市石排镇规划管理所(东莞市石排镇不动产登记中心、东莞市石排镇城市更新中心)
(4)招标人:东莞市石排镇规划管理所(东莞市石排镇不动产登记中心、东莞市石排镇城市更新中心)
(5)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普太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6)建设规模:本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约33748.6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34994.68平方米,容积率≤4.0,建筑密度≤50%,建筑高度≤60米。(最终建设规模以相关批复文件为准)。
(7)本次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设计周期:60日历天(不包含招标人及第三方审核以及报送相关部门审批时间),其中:
①方案设计及调整:自中标通知书签发后10个日历天内与招标人确定设计方案;
②初步设计:自收到设计方案确认文件后15个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初步设计图纸送审稿和相关资料(含概算书),送审稿审查通过后5个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修改后的初步设计图纸和相关资料(含概算书),并按要求配合招标人向相关主管部门办理有关初步设计报批等手续;
③施工图设计:自收到初步设计确认文件后25个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施工图送审稿和相关资料,并在施工图送审稿审查通过后5个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修改后的施工图和相关资料。
④设计配合服务期:自本项目设计文件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的数字化审图之日起,至项目范围内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备注:具体开始工作的时间以中标通知书签发之日(或招标人书面通知)开始计算,最终服务时间以招标人批准的中标人提供的进度计划为准,若项目建设滞后,则本项目服务期顺延到合同所有内容完成为止 。
(8)本次招标项目的投资金额:项目估算总投资约39607.92万元,其中建安费约33006.60万元(投资金额以最终批复的文件为准)
(9)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评定分离)
(10)招标范围:东莞市石排镇石崇片区城中村(现代化产业园区)改造工业安置厂房建筑设计项目设计,包括:工程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设计方案及调整、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现场配合及竣工图配合服务。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总平面、建筑、结构、人防、给排水、电气(含强电、弱电等)、消防、防雷、暖通、装饰装修、电梯、节能、环保、绿色建筑设计、海绵城市、环境景观绿化及主体建筑相配套的附属设施和构筑物及相关配套工程等。(2)中标人尚需提供相关资料及协助招标人办理政府方面的审批、备案等手续,负责设计阶段中所需的专家评审、会务,并负责与招标人或相关部门沟通设计方案,解释说明项目设计意图、设计标准、设计规范规定等。(3)本项目属于民用建筑项目设计,其绿色建筑等级为:一星级标准。
具体范围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基础资料和勘察设计任务书。
2、开标记录
(1)开标时间:2024年11月05日09时30分;
(2)开标地点: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8);
(3)参加单位及开标情况详见《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工程投标及资审结果》和《评标收标会议会议情况记录表》。
(4)开标会议结束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所有已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含被否决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开标会议纪要及附件密封保存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封标室,评标当日按招标文件要求选择入围评标的投标人,打包相关评标数据,并同步到评标系统。
3、评标时间及地点
(1)评标时间:2024年11月06日09时30分至2024年11月06日14时30分。
(2)评标地点: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13)。
4、参加评标会议的部门及人员
评标委员会,成员:详见第二条"评标委员会组成情况"。
东莞市石排镇规划管理所(东莞市石排镇不动产登记中心、东莞市石排镇城市更新中心)(招标人)
广东普太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省东莞市东莞公证处(公证部门)
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城市建设局(主管部门)
上述人员签到情况详见评标报告附表。
二、评标委员会组成情况
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本项目设立7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组建,其中2人(按规定不得超过委员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一)由招标人自行确定,5名专家于2024年11月05日从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
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详见评标报告附表。其中专家六、专家七为招标人专家代表,专家一、专家二、专家三、专家四、专家五于2024年11月05日从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出产生。
3、评标委员会负责人
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一致推举 专家二 为评标委员会负责人。
4、各评委的签到情况
评委的签到情况详见评标报告附件。
三、进入评标环节的投标人一览表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1 | 美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2 | 深圳市蕾奥建筑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
3 | 深圳市建筑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4 | 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四、无效标情况说明
无。
五、澄清、说明事项纪要
无其他需要澄清、说明的事项纪要。
六、有效投标文件评审后的投标人
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评审最终综合得分汇总及排名如下:
投标人暗标编号 | 投标人名称 | 技术部分有效性评审 | 技术标部分详细评审 | 商务部分有效性评审 | 商务标部分详细评审 | 价格标部分详细评审 | 总得分 | 名次 | 备注 |
投标单位1 | 美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有效 | 40.43 | 有效 | 18 | 10 | 68.43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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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单位2 | 深圳市蕾奥建筑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 有效 | 51.25 | 有效 | 22 | 9.66 | 82.9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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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单位3 | 深圳市建筑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有效 | 40 | 有效 | 17 | 10 | 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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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单位4 | 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有效 | 43.75 | 有效 | 22 | 10 | 75.75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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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结果依据本评标报告附件得出。
七、评审结果
经评标委员会综合评审,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向招标人推荐定标候选人名单如下(定标候选人排序不分先后)。
1、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深圳市蕾奥建筑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3、美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八、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采用百分制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的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评标办法前附表1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4.1.1 | 技术部分有效性评审标准 | 投标文件技术部分编制 | 技术部分编制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款的规定。 |
投标文件字迹 | 投标文件字迹清晰、可辨。 | ||
投标文件唯一性 | 投标人未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 | ||
其他内容 | 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投标文件技术部分中未出现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4款规定的否决性情形。 | ||
4.1.2 | 商务部分有效性评审标准 | 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编制 | 商务部分编制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款的规定。 |
投标报价 | 投标函附录或报价信封中填报的投标报价(或报价值)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款规定且一致。 | ||
投标文件字迹 | 投标文件字迹清晰、可辨。 | ||
投标文件唯一性 | 投标人未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 | ||
其他内容 | 投标文件提供的企业及人员资格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内容发生实质性改变。【资格预审项目适用条款】 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投标文件商务部分中未出现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4款规定的否决性情形。 | ||
注:评标委员会无需对上述"评审因素"栏目内容中涉及有关企业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情况进行评审。
评标办法前附表2
条款号:4.2.1技术部分详细评审标准(60分) | |||
序号 | 评审分项 | 分值 | 技术部分评分标准 |
1 | 对本项目的了解及解读 | 5 | 评审内容:对本项目的了解详细、清晰及完整性,项目解读的清晰、合理及科学性。 根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中相应内容对比评审,视优劣程度酌情打分,优者得高分;无此项内容得0分。 |
2 | 总体设计思路(构思) | 20 | 评审内容:对项目所处片区未来发展方向有深入分析,提出符合总体产业发展布局的策略;对于片区城市风貌有总体的认识与了解,并在设计上有所呼应;对周边地块的中轴,道路,绿化片区的景观有深入研究,并提出片区统筹设计的策略与建议。 根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中相应内容对比评审,视优劣程度酌情打分,优者得高分;无此项内容得0分。 |
3 | 设计进度安排及质量保证体系 | 15 | 评审内容:对本项目工作计划及进度安排合理可行性,满足各阶段要求情况;进度、质量保证措施合理可行且可操作性。 根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中相应内容对比评审,视优劣程度酌情打分,优者得高分;无此项内容得0分。 |
4 | 对本项目设计重点、难点的理解及合理化建议 | 10 | 评审内容:对本项目设计的重点和难点的分析全面性,条理清晰性;对关键问题的建议合理性,解决方案完整、经济、安全且措施得力情况。 根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中相应内容对比评审,视优劣程度酌情打分,优者得高分;无此项内容得0分。 |
5 | 后续服务承诺 | 5 | 评审内容:后续服务人员配备、经验丰富情况,配合工程变更、上会汇报等后续服务工作的措施合理、具体可行及可操作性。 根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中相应内容对比评审,视优劣程度酌情打分,优者得高分;无此项内容得0分。 |
6 | 投资控制 | 5 | 评审内容:对本项目投资控制内容清晰、完整及合理性。 根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中相应内容对比评审,视优劣程度酌情打分,优者得高分;无此项内容得0分。 |
7 | 技术部分 页数要求 | 不扣分或 扣5分 | 技术部分页数小于或等于150页不扣分;技术部分页数大于150页扣5分。 |
注:
1、分数出现小数点时,可保留小数点后二位。
2、上述"评审分项"各分项得分低于该项分值60%时,评标专家需详细填写该项得低分的充分理由,例如:该项目内容存在违反强制性规范或与项目实际不符等原则性问题。
3、当用于团队招标时,技术标分值权重占总分权重一般不高于30%。
评标办法前附表3
条款号:4.2.2商务部分详细评审标准(40分) | |||
序号 | 评标项目 | 分值 | 评分标准 |
1 | 企业类似业绩 | 10分 | 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起承接过的设计类似业绩: ①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的设计类似业绩的,每项得5分; ②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的设计类似业绩的,每项得3分,本小项最高得6分; 本项最高得10分。 注:①有效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一个合同为1项业绩,不可重复计分;②有效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或合同关键页(能反映设计建筑面积等主要内容和合同双方盖章页。) |
2 | 拟投入本工程设计主要岗位人员情况 | 20分 | 项目总负责人:(17分) 1、除了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件一《工程勘察设计主要岗位人员基本要求表》外,同时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和建筑类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得3分; 2、项目总负责人自 2021年1月1日起作为负责人负责过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或以上的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每个得3分;本项最高得6分。 3、项目负责人作为设计负责人承接的项目自2021年1月1日至今获得由行业主管部门或协会颁发的工程设计类奖项或荣誉证书,市级的每项得 2分,省级(自治区、直辖市)或以上的每项得4分,本项最高得8分。 注: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奖项或荣誉证书扫描件,时间以获奖证书颁发时间为准,若同一项目获得过不同的奖项或荣誉的,则按最高奖项或荣誉计分(不予重复计分),未提供相关资料扫描件不得分。 |
给排水/电气/暖通专业负责人:(3分) 各专业负责人具备相应专业注册工程师担任的,每人得1分;本分项最高得3分。 | |||
3 | 价格评分 | Y=10 | 价格标部分得分可以按下式计算: Yn=Y-丨Gn-T丨×100×H÷T Yn:投标人价格得分; Gn:投标人投标报价; T:在有效投标文件中去掉一个最低报价和一个最高报价后(保留中标资格,当有效投标文件数量在3到4家时则全部计算),取剩余有效投标人的 ■投标报价平均值; □最低报价; H:扣分系数。当Gn>T时,H=2h;当Gn 本项得分最低不得低于0分。 |
1、设计类似业绩是指建筑工程设计业绩。 2、类似业绩应提供合同文本原件扫描件,时间以合同签订的日期为准,1个合同文本为1项业绩,按最高分项计算、不可重复计分(评分标准另有约定除外);合同文本应含:项目名称,甲、乙方单位名称,设计工作内容、工作时间,甲、乙方单位签约人签名及单位公章等内容。否则,不予认可该项目业绩。 3、获奖时间以获奖证书颁发时间或网上公示获奖时间为准,其中业绩获奖按最高奖项只计算一次,不重复计算。 4、获奖人员获奖情况需提供获奖证书原件扫描件(或网上公示获奖页面截图凭证),获奖证书的颁发单位必须为行政区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学会),获奖时间以获奖证书颁发时间(或网上公示获奖时间)为准,获奖证书必须体现获奖人员名字。 5、价格评分在计算过程中产生小数均参与计算,仅结果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6、方案招标时,商务部分(不含价格评分)分值权重占总分权重不高于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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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附件
详见评标报告附件。
十、其他说明
无其他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