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市练江流域污染综合整治部分建设项目第三方检测服务
- 项目名称: 普宁市练江流域污染综合整治部分建设项目第三方检测服务
- 范围: 地基基础工程检测、见证取样检测)且资质证书在有效期以内;4.7投标人须具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且计量认证证书,(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附表的认证范围应包括本项目地基基础工程检测、见证取样检测的工作范围),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普宁市练江流域污染综合整治部分建设项目第三方检测服务
标段(包)名称:普宁市练江流域污染综合整治部分建设项目第三方检测服务
公示标题:普宁市练江流域污染综合整治部分建设项目第三方检测服务
公示类型:正常
公示开始时间:2023-06-01 00:00:24
公示结束时间:2023-06-05 00:00:00
公示发布时间:2023-06-01 00:00:24
公示内容
html中标候选人公示
普宁市练江流域污染综合整治部分建设项目第三方检测服务[JG2023-2060]的招标评标工作已经结束,评标委员会经评审推荐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 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3-06-01 00:00 至 2023-06-05 00:00止),具体如下:
| 公示内容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 单位名称 | 广东南方检测有限公司 | 广东建源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广东和协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元) | 10126032.32 | 9789959.1 | 10175990.05 |
| 投标下浮率(%) | 30.7 | 33 | 30.5 |
| 服务期 | 从中标单位进场至所有服务项目完成为止。 | 服务周期从中标单位进场至所有服务项目完成为止。 | 合同签订后至工程期结束。 |
| 项目负责人姓名及相关证书名称、编号 | 无 | 无 | 无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揭阳市普宁广业练江治理环保有限公司
- 联系人:庄先生
- 联系电话:0663-2139008
- 联系地址:普宁市占陇镇定厝寮村练江南侧(即揭阳市普宁广业环保有限公司西侧办公楼第2层)
- 投诉受理部门(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广东省广业环保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联系电话:020-38116803
-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2号珠江国际大厦9楼
- 招标人名称:揭阳市普宁广业练江治理环保有限公司
- 日期:2023年06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