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虎门镇高科三路(新达路至新丰路段)新建工程评标报告
- 项目名称: 东莞市虎门镇高科三路新达路至新丰路段新建工程
- 项目地址: 虎门
- 规模: 本项目道路等级采用城市支路功能,设计速度采用30km/h,道路全长335.874米,双向四车道,道路红线宽为26米
- 范围: 东莞市虎门镇高科三路(新达路至新丰路段)新建工程,按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道路工程,包括拆除工程、土石方工程、软基处理、路基工程、路基边坡防护、沥青路面、人行道以及附属设施等;(2)交通工程,包括标线、标志、隔离护栏等;(3)给水排水工程,包括给水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等;(4)电气工程,包括电力管道、通信管道、道路照明工程;(5)绿化工程,包括种植土回(换)填、乔木的采购及种植、绿化养护管理等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东莞市虎门镇高科三路(新达路至新丰路段)新建工程
标段(包)名称:东莞市虎门镇高科三路(新达路至新丰路段)新建工程
评标结束时间:2024-06-18 15:01:20
公告内容
一、基本情况和数据
1、工程名称:
东莞市虎门镇高科三路(新达路至新丰路段)新建工程
2、建设地点:
东莞市虎门镇新联社区内
3、招标人:
东莞市虎门镇工程建设中心
4、招标代理机构:
东莞市大业建筑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5、建设规模:
本项目道路等级采用城市支路功能,设计速度采用30km/h,道路全长335.874米,双向四车道,道路红线宽为26-30米。
6、本次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
88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4 年 07 月 01 日(具体以开工令时间为准),计划竣工验收日期: 2024 年 09 月 27日
。
7、本次招标项目的投资金额:
9465526.62
元
8、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9、招标范围:
东莞市虎门镇高科三路(新达路至新丰路段)新建工程,按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道路工程,包括拆除工程、土石方工程、软基处理、路基工程、路基边坡防护、沥青路面、人行道以及附属设施等;(2)交通工程,包括标线、标志、隔离护栏等;(3)给水排水工程,包括给水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等;(4)电气工程,包括电力管道、通信管道、道路照明工程;(5)绿化工程,包括种植土回(换)填、乔木的采购及种植、绿化养护管理等。以上招标范围未尽事宜,请详见招标图纸,并满足设计文件的要求。
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本项目设立
9
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组建,其中
3
人(按规定不得超过委员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一)由招标人自行确定,其余
6
人专家于
20
24
年
06
月
17
日1
5
:0
0
从
广东省
综合评标
评
审专家库
中随机抽取产生。
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详见各附表。其中:
为招标人专家代表,
为
从
广东省
综合评标
评
审专家库
中随机抽出产生。
3、评标委员会负责人
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一致推举
为评标委员会负责人。
三、开标、评标情况
(一)开标记录
1.2024年06月17日09时30分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8)召开投标会。
2.在线签到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解密情况:至投标文件截止在线解密时间,共
11
家投标单位解密成功。详见:招标工程投标资审及解密结果表。
3.参与投标的投标单位共
11
家,经系统及人工辅助审查,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共
11
家。不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共0家,详见《招标工程投标资审及解密结果表》。
4.投标人对符合性审查结果提出异议情况:无。
5.通过符合性审查并解密成功的投标单位共
11
家,未通过的投标人共0家。
6.本次投标会共开启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共
11
份,并宣读各投标单位的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递交情况、工期等。
7.招标人将所有已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含被否决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数据打包。
8.本次投标会到会各方均无异议。
(二)评标时间、地点
1.评标时间:
202
4
年
06
月
18
日09:30时
至
202
4
年
06
月
18
日1
4
:
3
0时
;
2.评标地点: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评标室(
19
)
。
(三)评委守则
详见《评委守则》。
(四)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的评审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及方法对各投标人的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了综合评审和打分,情况如下:
1.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
通过家数:
10
家,不通过家数:
1
家。
具体情况详见评标附表。
2.资格评审
通过家数:
10
家,不通过家数:
0
家。
具体情况详见评标附表。
3.详细
评审打
分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和资格评审的投标人的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了详细评审和打分:
各投标人的具体得分情况详见评标附表。
4.通过第一个信封
评审
的投标人数量
通过家数:
5
家,不通过家数:
5
家。
具体情况详见评标附表。
(五)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的评审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委员会对通过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的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了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详细评审,情况如下:
(1)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
通过家数:
5
家,未通过家数
0
家。具体情况请见附件表格。
(2)详细评审
具体情况请见附件表格。
四、参加评标会议的部门及人员
评标委员会,成员:详见第二条“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东莞市虎门镇工程建设中心
(招标人)
东莞市大业建筑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上述人员签到情况详见各附表。
五、进入评标环节的投标人一览表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
1
|
中兆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
2
|
沈阳中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3
|
广东乐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4
|
广东粤晟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
5
|
衢州市政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
|
6
|
广东鼎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7
|
湖南尼塔建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
8
|
广东鸿荣建工有限公司
|
|
9
|
天工方圆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10
|
浙江新禾景观工程有限公司
|
|
11
|
广东明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六、否决投标的情况说明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废标原因
|
|
1
|
中兆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第
一个信封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
:
其投标文件中项目总工未进行数字证书电子签章,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三章第2.1.1(2)目的评审标准,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第5.4.10项规定,否决其投标。
|
评审情况详见附件
。
七、评标标准、评标方法或者评标因素一览表
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本次招标采用“双信封的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进行评标,详细评标办法详见下表: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
|
1
|
评标方法
|
评标价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优先。
(2)以投标人企业最新年度净资产较高的优先;
(3)评标委员会视投标人情况综合比较,投票确定其名次。
|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如有)、工期、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数字证书电子签章、投标人的企业数字证书电子签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所填报项目经理的“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历表”已由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数字证书电子签章;所填报项目总工的“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历表”已由拟委任的项目总工数字证书电子签章。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和企业数字证书电子签章。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和企业数字证书电子签章。
(6)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联合体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了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了联合体牵头人
。
(7)如投标人不具备拟分包工程所需的某专项工程相应资质或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1.11 款规定,且按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了“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8)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9)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10)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1)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2)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3)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14)投标文件未出现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4款否决投标的规定。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如有),投标报价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款要求,投标文件报价信封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10项要求;
b.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数字证书电子签章、投标人的企业数字证书电子签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或调价函中的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及最高评标限价(如有)。
(4)投标报价或调价函中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6)投标人若提交调价函,调价函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6项要求。
(7)投标人若填写工程量固化清单,填写完毕的工程量固化清单未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和运算定义进行修改;工程量固化清单中的投标报价和报价信封投标值一致。【适用于工程量固化清单报价时】
(8)投标人若填写书面工程量清单,填写完毕的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报价表未出现缺项、缺页;书面工程量清单中的投标报价和报价信封投标值一致。【适用于采用招标人提供的书面工程量清单报价时】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如企业所在地已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而无法提供开户许可证的,则需附上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或“人民银行账户管理系统查询的基本账户信息截图”)
;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财务状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8)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或第
1.4.4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9)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5
项规定;
(10)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未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独立参与投标的,投标人
未同时参加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
|
2.2.1
|
第一个信封评分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施工组织设计
(A)
:
5
0
分
主要人员(B)
:
35
分
其他因素 (C)
技术能力
:
15
分
履约信誉:
0
分
|
|
2.2.3
|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标准
|
评标价的评审:
(1)评标价计算公式:
评标价=
报价信封
文字报价-暂估价-暂列金额(不含计日工总额)
若投标人的评标价小于
最高投标限价
85%的,启动澄清程序,要求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否决其投标。当所有投标人的投标因此种情况被否决;或当因此种情况被否决部分投标人后,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
评标委员会认为竞争不足的情况出现时,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
|
|
3.2.4
|
通过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的投标人数量
|
按照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由高到低排序,选择前5名(不少于3名但不足5名时,按全部实际数量)通过详细评审
。
注:本条所述“名次”包含了并列的情况;如名次为 1,1,3,4,5,则前5 名为 5 家投标人;如名次为1,2,3,4,5,5,则前 5 名为 6 家投标人,下同
。
|
八、评分比较一览表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第一个信封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
|
第一个信封资格评审
|
第一个信封技术文件详细评审
|
第一个信封商务文件详细评审
|
是否通过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
|
第二个信封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
|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
|
总得分
|
得分排名
|
备注
|
|
1
|
广东鼎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34.86
|
50
|
不通过
|
/
|
/
|
84.86
|
9
|
|
|
2
|
广东鸿荣建工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35.11
|
44
|
不通过
|
/
|
/
|
79.11
|
10
|
|
|
3
|
广东乐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39.88
|
50
|
不通过
|
/
|
/
|
89.88
|
6
|
|
|
4
|
广东明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35.09
|
50
|
不通过
|
/
|
/
|
85.09
|
8
|
|
|
5
|
广东粤晟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44.92
|
50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94.92
|
2
|
进入第二信封
|
|
6
|
湖南尼塔建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39.68
|
50
|
不通过
|
/
|
/
|
89.68
|
7
|
|
|
7
|
沈阳中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43.79
|
50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93.79
|
3
|
进入第二信封
|
|
8
|
天工方圆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43.56
|
50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93.56
|
4
|
进入第二信封
|
|
9
|
浙江新禾景观工程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45.08
|
50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95.08
|
1
|
进入第二信封
|
|
10
|
中兆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不通过
|
/
|
/
|
/
|
/
|
/
|
/
|
/
|
/
|
|
|
11
|
衢州市政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42.88
|
50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92.88
|
5
|
进入第二信封
|
九、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综合得分
|
评标价
|
评标价由低到高排序
|
推荐中标候选人
|
|
1
|
浙江新禾景观工程有限公司
|
95.08
|
8877375.22
|
第2名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
2
|
广东粤晟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94.92
|
8869158.6
|
第1名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
3
|
沈阳中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93.79
|
8904297.37
|
|
|
|
4
|
天工方圆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93.56
|
8890516.88
|
第3名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
5
|
衢州市政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
92.88
|
8908130.36
|
|
|
十、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与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
1、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向招标人一致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
广东粤晟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第二中标候选人:
浙江新禾景观工程有限公司
,
第三中标候选人:
天工方圆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2、合同协议书签署前(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的30天内,自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当日的第二天起算),中标人应提交履约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