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县区程江镇金锭花园等七个老旧小区建筑本体改造项目工程

梅州市发布时间:2025-10-17来源: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 项目名称: 梅县区程江镇金锭花园等七个老旧小区建筑本体改造项目工程
  • 项目地址: 梅县区程江镇金锭花园等七个小区
  • 规模: 1、建设规模及内容:梅县区程江镇金锭花园等七个老旧小区55栋737户,建筑面积约6.87万平方米,项目工程主要包括对建筑物的天面11435.93平方米、外墙207.68平方米和公共楼梯间23754.82平方米的改造;建筑物楼栋内公共区域给水系统改造737户、换门窗1154.04平方米、雨棚瓦面改造37.15平方米、原有铁艺卷帘门重新刷漆927.41平方米、建筑物楼栋内公共区域照明系统改造737户、电信、电视、网络三线整治737户、更换消防栓管道930米、更换消防栓436套、更换雨水管1969米、强电弱电改造737户、楼层给排水改造737户、增设智慧监控设施7套、更新栋防盗大门对讲系统365户等。2、招标范围: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3、招标控制价:5963860.81元;4、建设地点:梅县区程江镇金锭花园等七个小区;5、建设工期:365个日历天6、承包方式:单价合同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梅县区程江镇金锭花园等七个老旧小区建筑本体改造项目

标段(包)名称:梅县区程江镇金锭花园等七个老旧小区建筑本体改造项目工程

公示标题:梅县区程江镇金锭花园等七个老旧小区建筑本体改造项目工程

公示类型:正常

公示开始时间:2025-10-17 23:00:00

公示结束时间:2025-10-21 00:00:00

公示发布时间:2025-10-17 23:00:00

公告内容

梅县区程江镇金锭花园等七个老旧小区建筑本体改造项目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投资项目代码

2411-441403-17-01-867667

投资项目名称

梅县区程江镇金锭花园等七个老旧小区建筑本体改造项目工程

招标项目名称

梅县区程江镇金锭花园等七个老旧小区建筑本体改造项目工程

标段(包)名称

梅县区程江镇金锭花园等七个老旧小区建筑本体改造项目工程

公示名称

梅县区程江镇金锭花园等七个老旧小区建筑本体改造项目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开标日期

2025.10.15

评标情况

详见评标报告等附件

第一中标候选人 / 中标候选人一

广东五华二建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5842193.38

质量承诺

质量目标:合格或以上;质量标准: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工期

(交货期)

355 天(日历天)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杨欢欢

资质资格

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2442024202410212/ 粤建安 B(2024)0080431

业绩

/

资格能力条件

资格情况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D144046333/( )JZ 安许证字 [2023]012659

业绩情况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中标候选人二

广西城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5849951.07

质量承诺

质量目标:合格或以上;质量标准: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工期

(交货期)

355 天(日历天)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李东红

资质资格

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245161760139/ 桂建安 B(2016)0006195

业绩

/

资格能力条件

资格情况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D145067102/ ( )JZ 安许证字 [2005]000187

业绩情况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中标候选人三

广州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5874419.93

质量承诺

质量目标:合格或以上;质量标准: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工期

(交货期)

355 天(日历天)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洪伟全

资质资格

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2442020202104009/ 粤建安 B 2021 0110130

业绩

/

资格能力条件

资格情况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D144025519/ ( )JZ 安许证字 [2023]003496

业绩情况

/

异议受理部门

梅州市梅县区程江镇人民政府

联系地址

梅州市梅县区新府街 8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曾先生

联系电话

0753-2588804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梅州市梅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

0753-2589811

联系地址

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宪梓南路 3

公示开始时间

2025 10 17 23:00

公示结束日期

2025 10 21 00:00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详见附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招标人: 梅州市梅县区程江镇人民政府

2025 10 17

相关附件

公示资料.zip 候选人公示资料.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