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城黄冈大道(黄冈大桥至饶平大道)两侧人行道改造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潮州市发布时间:2024-07-09来源: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项目名称: 县城黄冈大道黄冈大桥至饶平大道两侧人行道改造项目
  • 规模: 本项目位于潮州市饶平县城黄冈大道(黄冈大桥至饶平大道)两侧,东起点为黄冈大桥交叉路口,西终点为饶平大道交叉路口,路线全长约650m。建设内容包括拆除现有花池、现有路沿石、现有灌木及地被、现有埕面、步道砖及基层、破损路口混凝土路面;移植现有乔木榕树;黄冈大桥至饶平大道人行道盖板沟清淤;步道铺设花岗岩石板步道;蘑菇石立体花池,种植行道树樟树、灌木造型红花继木、造型榕、四季茶花、栽植花卉红地被、栽植灌木球等
  • 范围: 包含县城黄冈大道(黄冈大桥至饶平大道)两侧人行道改造项目施工全部工程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并经图审合格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县城黄冈大道(黄冈大桥至饶平大道)两侧人行道改造项目

标段(包)名称:县城黄冈大道(黄冈大桥至饶平大道)两侧人行道改造项目

公示标题:县城黄冈大道(黄冈大桥至饶平大道)两侧人行道改造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类型:正常

公示开始时间:2024-07-09 17:23:38

公示结束时间:2024-07-14 17:23:38

公示发布时间:2024-07-09 17:23:38

公告内容

县城黄冈大道(黄冈大桥至饶平大道)两侧人行道改造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投资项目代码 2403-445122-17-01-215255
投资项目名称 县城黄冈大道(黄冈大桥至饶平大道)两侧人行道改造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县城黄冈大道(黄冈大桥至饶平大道)两侧人行道改造项目
标段(包)名称 \
公示名称 县城黄冈大道(黄冈大桥至饶平大道)两侧人行道改造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开标日期 2024年7月9日
评标情况 第一中标候选人:深圳市长和交通工程有限公司,经评审的投标报价:5312122.70元;第二中标候选人:中寅建设集团(广东)股份公司,经评审的投标报价:6293823.94元;第三中标候选人:广东建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经评审的投标报价:6654041.62元。
第一中标候选人 深圳市长和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7811945.15元
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达到合格或以上等级。 工期 240日历天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雷志高 资质资格(响应招标文件的相关证书名称及对应编号,多项应分别列出) 粤1362013201407360
业绩(响应招标文件的业绩,多项应分别列出) 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无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
资格能力条件 资格情况(响应招标文件的相关证书名称及对应编号,多项应分别列出)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编号:D344128190)
业绩情况(响应招标文件的业绩,多项应分别列出) 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无业绩要求
第二中标候选人 中寅建设集团(广东)股份公司
投标报价 7867279.92元
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标准,达到合格或以上等级。 监理服务期 240日历天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马翠 资质资格(响应招标文件的相关证书名称及对应编号,多项应分别列出) 粤2442016201606242
业绩(响应招标文件的业绩,多项应分别列出) 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无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
资格能力条件 资格情况(响应招标文件的相关证书名称及对应编号,多项应分别列出)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编号:D344158966)
业绩情况(响应招标文件的业绩,多项应分别列出) 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无业绩要求
第三中标候选人 广东建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8016917.61元
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达到合格或以上等级。 监理服务期 240日历天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庄舒源 资质资格(响应招标文件的相关证书名称及对应编号,多项应分别列出) 粤2442022202305811
业绩(响应招标文件的业绩,多项应分别列出) 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无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
资格能力条件 资格情况(响应招标文件的相关证书名称及对应编号,多项应分别列出)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编号:D244282806)
业绩情况(响应招标文件的业绩,多项应分别列出) 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无业绩要求
异议受理部门 饶平县凤江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饶平县黄冈镇沿河北路36号(五楼)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陈先生 联系电话 0768-2695599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饶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 0768-7800141
联系地址 广东省潮州市饶平县黄冈镇饶平大道94号
公示开始时间 2024年7月10日 公示结束日期 2024年7月12日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第一、二、三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及评标报告详见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以及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招标人:饶平县凤江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广州工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

2024年7月9日                                 2024年7月9日

相关附件

造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