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平县工业园五期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南山-连平共建(城东)产业园勘察初步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河源市发布时间:2025-09-25来源: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 项目名称: 连平县工业园五期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南山连平共建城东产业园勘察初步设计
  • 规模: 项目拟于连平县元善镇城东产业园计划建设一栋综合楼、二栋标准化厂房,建设用地面积为12970平方米,容积率暂按3.0,总建筑面积约为38910平方米(含配套附属工程)。注:具体内容以招标人及有关资料说明为准
  • 范围: 根据招标人基础资料,完成本项目范围内所有建设内容的勘察初步设计工作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连平县工业园五期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南山-连平共建(城东)产业园勘察初步设计

标段(包)名称:连平县工业园五期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南山-连平共建(城东)产业园勘察初步设计

公示标题:连平县工业园五期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南山-连平共建(城东)产业园勘察初步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类型:正常

公示开始时间:2025-09-25 17:25:18

公示结束时间:2025-09-28 23:59:59

公示发布时间:2025-09-25 17:25:18

公告内容

中标候选人公示发布

投资项目代码

2501-441623-04-01-562137

投资项目名称

连平县工业园五期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连平县工业园五期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 -南山-连平共建(城东)产业园勘察初步设计

标段(包)名称

连平县工业园五期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 -南山-连平共建(城东)产业园勘察初步设计

公示名称

连平县工业园五期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 -南山-连平共建(城东)产业园勘察初步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开标日期

202 5 09 25

评标情况

投标单位

综合得分

排名

(主)深圳市鹏之艺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成)江西核鹰勘测规划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86.87

1

博智顺为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74.64

2

中联合创设计有限公司

72.13

3

第一中标候选人

(主)深圳市鹏之艺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成)江西核鹰勘测规划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投标报价

下浮率: 1.000%(1005246.00元)

质量承诺

勘察设计成果满足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规程、规范、技术标准。

工期(交货期)

勘察初步设计总工期: 30日历天,其中勘察工期10日历天,初步设计工期20日历天。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勘察负责人:卞国林

设计负责人:许兰启

资质资格

卞国林( AY093500265)

许兰启( 20194411504)

业绩

/

资格能力条件

资格情况

完全响应,详见投标文件

业绩情况

/

第二中标候选人

博智顺为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下浮率: 1.500%(1000169.00元)

质量承诺

勘察设计成果满足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规程、规范、技术标准。

工期(交货期)

勘察初步设计总工期: 30日历天,其中勘察工期10日历天,初步设计工期20日历天。 以招标人发出的通知为准。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勘察负责人:王岳如

设计负责人:谢国梁

资质资格

王岳如( AY244402175)

谢国梁( 20244403811)

业绩

/

资格能力条件

资格情况

完全响应,详见投标文件

业绩情况

/

第三中标候选人

中联合创设计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下浮率: 0.800%(1007276.80元)

质量承诺

勘察设计成果满足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规程、规范、技术标准。

工期(交货期)

勘察初步设计总工期: 30日历天,其中勘察工期10日历天,初步设计工期20日历天。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勘察负责人:魏源程

设计负责人:林锦帆

资质资格

魏源程( AY20232200427)

林锦帆( 20192200525)

业绩

/

资格能力条件

资格情况

完全响应,详见投标文件

业绩情况

/

异议受理部门

连平县工业园管理委员会

联系地址

河源市连平县三角镇尚进路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曾先生

联系电话

0762-4 613 398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连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

0762 -4330289

联系地址

连平县元善镇环城北路

公示开始时间

2025年09月26日

公示结束日期

2025年09月28日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

其他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连平县工业园管理委员会

2025年 09 月 25 日

相关附件

投标文件-脱敏版.zip 评标报告-脱敏.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