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源县叶潭镇高速沿线、国省道沿线村风貌提升项目(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

河源市发布时间:2026-03-13来源: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告
  • 项目名称: 东源县叶潭镇高速沿线国省道沿线村风貌提升项目施工
  • 规模: 东源县叶潭镇高速沿线、国省道沿线可视范围内约340栋房屋实施改造工程,包括儒輋村、儒步村、吉布村、车田村、文径村、叶潭街道:主要建设内容为外墙改造3厚玻纤网格布(满挂玻纤网)、5厚(干粉类)防水砂浆、12厚砂浆找平层、1.5厚防水涂料、满刮腻子、外墙面喷刷涂料、围墙改造、拆除并新建树脂瓦屋面,无机涂料顶棚,坡屋檐钢支架、安装钢檩条等建设内容(具体建设内容以施工图纸及县财审中心审定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 范围: 按招标人提供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所含全部内容,及相关职能部门审核确定的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的施工及保修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东源县叶潭镇高速沿线、国省道沿线村风貌提升项目(施工)

标段(包)名称:东源县叶潭镇高速沿线、国省道沿线村风貌提升项目(施工)

公示标题:东源县叶潭镇高速沿线、国省道沿线村风貌提升项目(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类型:正常

公示开始时间:2026-03-13 16:54:56

公示结束时间:2026-03-16 23:59:59

公示发布时间:2026-03-13 16:54:56

公告内容

东源县叶潭镇高速沿线、国省道沿线村风貌提升项目(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

投资项目代码

2511-441625-17-01-301010

投资项目名称

东源县叶潭镇高速沿线、国省道沿线村风貌提升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东源县叶潭镇高速沿线、国省道沿线村风貌提升项目(施工)

标段(包)名称

东源县叶潭镇高速沿线、国省道沿线村风貌提升项目(施工)

公示名称

东源县叶潭镇高速沿线、国省道沿线村风貌提升项目(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

开标日期

202 6 . 03 . 13

评标情况

综合得分

排名

备注

广东腾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98.30

1

1中标候选人

深圳市中深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96.99

2

2中标候选人

河源市振陇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94.52

3

3中标候选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

广东腾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19580118.43

质量 承诺

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和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及行业颁发的工程质量合格标准。

工期 (交货期)

180 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发出的开工令时间为准。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张世坤

资质资格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编号:

2442023202328746

业绩

详见公示投标文件

资格能力条件

资格情况

详见公示投标文件

业绩情况

详见公示投标文件

中标候选人

深圳市中深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19366101.86

质量 承诺

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和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及行业颁发的工程质量合格标准。

工期 (交货期)

180 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发出的开工令时间为准。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林毓升

资质资格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编号:粤 2442021202202369

业绩

详见公示投标文件

资格能力条件

资格情况

详见公示投标文件

业绩情况

详见公示投标文件

中标候选人

河源市振陇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19601719.21

质量 承诺

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和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及行业颁发的工程质量合格标准。

工期 (交货期)

180 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发出的开工令时间为准。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王俊宏

资质资格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编号:粤 2442016201704763

业绩

详见公示投标文件

资格能力条件

资格情况

详见公示投标文件

业绩情况

详见公示投标文件

异议受理部门

东源县叶潭镇人民政府

联系地址

广东省河源市东源县叶潭镇环潭路 1号

异议受理部门 联系人

先生

联系电话

0762-8361329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东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

0762-8836013

联系地址

东源县建设一路

公示开始时间

2026 03 14

公示结束日期

2026 03 16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

其他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内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相关附件

评标报告-脱敏.rar 投标文件.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