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城镇东坑河堤水毁修复工程结果公告

江门市发布时间:2026-01-08来源: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
成交公示
  • 项目名称: 鹤城镇东坑河堤水毁修复工程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鹤城镇东坑河堤水毁修复工程

采购项目编号:WXCG2025076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一、项目编号:WXCG2025076

二、项目名称:鹤城镇东坑河堤水毁修复工程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鹤城镇东坑河堤水毁修复工程):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广东隽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广东省江门市鹤山市鹤山市鹤城镇南洞坪49号之二(信息申报) 投标下浮率:0.8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鹤城镇东坑河堤水毁修复工程):

工程类(广东隽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金额(元)
1-1 堤坝工程施工 鹤城镇东坑河堤水毁修复工程 / 完工期90日历天 陈翠连 粤2442013201405213 1,723,733.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曾桂龙 夏平 邓永刚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参考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2002]1980号文及《国家发改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2011]534号文并结合市场调节价,按中标(成交)价的0.70%计算收取。采购代理机构垫付的招标文件论证专家费(若有)、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费(若有)、场地使用费(按江门公共资源交易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评标期间评标费(包括评标专家劳务费、评标餐费、住宿费、交通费等评标过程所产生的费用)在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3日内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划入以下帐户:全称:广东伟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账号:103302512010000238,开户行:广发银行鹤山支行)

合同包号 合同包名称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收取对象
1 鹤城镇东坑河堤水毁修复工程 1.6969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鹤城镇东坑河堤水毁修复工程):

供应商 资格性审查 符合性审查 技术得分 商务得分 价格得分 综合得分 得分排名 推荐排名
广东隽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49.33 30.00 10.00 89.33 1 1
湛江市恒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48.00 23.00 9.98 80.98 2 2
河南裕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46.67 15.00 9.99 71.66 3 3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鹤山市鹤城镇人民政府

地 址: 鹤山市鹤城镇昆源路10号

联系方式: 0750-83989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广东伟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广东省江门市鹤山市沙坪街道新城路612号

联系方式: 0750-88100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广东伟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 话: 0750-8810071

广东伟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1月08日

相关附件

合同包1: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单位声明函(广东隽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pdf 合同包1:报价明细附件(广东隽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