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市人民法院干警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结果公告

广东省发布时间:2024-08-20来源: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
  • 项目名称: 兴宁市人民法院干警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 概况: 兴宁市人民法院干警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8月19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编号:HZ2024-177 项目名称:兴宁市人民法院干警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500,000.00元 采购需求: } 采购包1(兴宁市人民法院干警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 1,500,000.00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品目号:1-1品目名称:其他服务采购标的:兴宁市人民法院干警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数量(单位):1(项)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兴宁市人民法院干警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HZ2024-177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一、项目编号:HZ2024-177

二、项目名称:兴宁市人民法院干警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兴宁市人民法院干警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梅州市韵然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刁坊镇周兴村维子下38-1号 下浮率:5.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兴宁市人民法院干警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

服务类(梅州市韵然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其他服务 兴宁市人民法院干警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 按招标文件要求 按招标文件要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按招标文件要求 1,500,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邹耀聪(采购人代表) 陈元双 陈锋 李裕 石伟祥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以预算金额为基数,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计算方式如下:金额100万元以下1.5%,100-500万元0.8%。

合同包号 合同包名称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收取对象
1 兴宁市人民法院干警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 1.9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兴宁市人民法院干警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

供应商 资格性审查 符合性审查 技术得分 商务得分 价格得分 综合得分 得分排名 推荐排名
梅州市韵然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44.60 35.00 10.00 89.60 1 1
梅州市绘农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33.20 18.00 9.69 60.89 2 2
梅州市绿粮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18.40 20.00 9.95 48.35 3 3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兴宁市人民法院

地 址: 广东省梅州市兴宁市兴城205国道秀塘围

联系方式: 0753-32363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广州弘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剑英大道富力中心13层1316号

联系方式: 138245852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郑小姐

电 话: 13824585231

广州弘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8月20日

相关附件

合同包1: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单位声明函(梅州市韵然农业发展有限公司).pdf 合同包1:报价明细附件(梅州市韵然农业发展有限公司).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