翠亨新区起步区西晴路及和秀路(西三围段)道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项目
- 项目名称: 翠亨新区起步区西晴路及和秀路西三围段道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项目
- 规模: 投资额(¥47,745,400元) 中介机构要求:备案要求 备案要求说明:根据《工程咨询行业 管理办法》,工程咨询单位应当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且咨询专业包含市政公用工程(评估咨询),与回避单位法人一致或存在股东交叉关系的均不可参与报名
- 报名开始时间: 2026-03-09
- 报名结束时间: 2026-03-09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编码:442000118MB2D828222603021691
采购项目名称:翠亨新区起步区西晴路及和秀路(西三围段)道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项目
中介服务事项:评估财政性投资项目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
服务内容:本项目全长0.550km,城市支路,属于新建道路。本次建设内容包括软基处理、道路工程、人行道慢行系统、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交通设施、绿化工程及其他市政配套附属工程。咨询评估中介机构在接受委托后,应及时与项目单位、编制单位取得联系,对不具备咨询评估深度的或资料缺失的,应在接受委托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发出书面函件,一次性告知补充完备的相关资料。在发出补充资料的书面函件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仍不能提供咨询评估所需的相关资料的,接受委托的咨询评估中介机构应书面向委托单位通报情况。咨询评估时限原则上不超过10个工作日(以合同签订日期起算),建设单位或编制单位补充资料、修改送审稿、核对数据的时间不计算在内,具体时间节点以往来书面文件为依据。确实无法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咨询评估的,受委托咨询评估中介机构应在规定时限到期前1个工作日,以书面函件形式向委托人说明延时原因,提出延时申请,经委托人书面同意后,可以延长时限。在咨询评估工作过程中,受委托的咨询评估中介机构应召开专家评审会征求相关领域5位或以上专家的意见,相关费用由中选单位负责。咨询评估中介机构出具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报告应符合国家规定,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建设规模确定的依据和标准、具备的建设条件、投资估算审核对比表、结论和建议。咨询评估中介机构还需提交一份按评估报告修改并经评估单位认可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盖骑缝章)。(如果本栏目内容与采购需求书不一致,以采购需求书为准)
业主单位咨询电话:0760-88583664
投资审批项目:是
投资审批项目编码:2602-442000-04-01-121411
项目规模:投资额(¥47,745,400元)
中介机构要求:备案要求
备案要求说明:根据《工程咨询行业管理办法》,工程咨询单位应当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且咨询专业包含市政公用工程(评估咨询),与回避单位法人一致或存在股东交叉关系的均不可参与报名。如不符合以上条件,发布单位有权取消其中选资格,重新发布。
其他要求说明:无
服务时限说明:咨询评估中介机构在接受委托后,应及时与项目单位、编制单位取得联系,对不具备咨询评估深度的或资料缺失的,应在接受委托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发出书面函件,一次性告知补充完备的相关资料。在发出补充资料的书面函件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仍不能提供咨询评估所需的相关资料的,接受委托的咨询评估中介机构应书面向委托单位通报情况。咨询评估时限原则上不超过10个工作日(以合同签订日期起算),建设单位或编制单位补充资料、修改送审稿、核对数据的时间不计算在内,具体时间节点以往来书面文件为依据。确实无法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咨询评估的,受委托咨询评估中介机构应在规定时限到期前1个工作日,以书面函件形式向委托人说明延时原因,提出延时申请,经委托人书面同意后,可以延长时限。
服务金额:30.0%下浮率 至 35.0%下浮率
金额说明:计费公式:咨询服务费=咨询服务收费基价×行业调整系数0.7×复杂程度调整系数1×(1-中选下浮率),收费基价以发改立项批复的建安费作为计费额(计费基价),按(计价格〔1999〕1283号)使用插值法计算得出。本项目送审建安费4015.47万元,预估服务费不超28054元(以送审建安费为计费基数,按相关计费标准下浮30%取整计费),最终根据暂估计费额确定。中选价为暂定合同价,最终结算价不超暂定合同价。报价需包含本项目服务过程以及相关活动的所有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交通费、办公费、成果编制费、应缴纳的一切税费、现场调查费、资料购买费、现场服务费等,在服务过程中进行专家论证等工作,会务和费用均由中选单位负责。
是否选取中介:否
有无回避情况:是
截止报名时间:2026-03-09 17: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