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溪镇新濠环保共性产业园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编制
- 项目名称: 沙溪镇新濠环保共性产业园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编制
- 规模: 投资额(¥697,093,300元) 中介机构要求:仅承诺服务即可 其他要求说明:无 服务时限说明:自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个月(共90个日历日)内,编制单位完成全部服务内容并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的书面审查同意意见
- 范围: 1、项目坐落于中山市沙溪镇南部凤凰山脚下,位于中山市沙溪镇新濠南路,用地面积约55099.5平方米,南临岐江河 ; 新建4栋工业洗水厂房,2栋高标准厂房,1栋配套业务楼以及其他设施
- 报名开始时间: 2026-03-17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编码:442000106MB2E046812603050759
采购项目名称:沙溪镇新濠环保共性产业园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编制
中介服务事项:无(属于非行政管理的中介服务项目采购)
服务内容:1、项目坐落于中山市沙溪镇南部凤凰山脚下,位于中山市沙溪镇新濠南路,用地面积约55099.5平方米,南临岐江河。建筑面积约200855平方米,具体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新建4栋工业洗水厂房,2栋高标准厂房,1栋配套业务楼以及其他设施。基础设施配套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供电工程、智慧工程、应急工程。公辅设施配套工程:集中废水处理站、集中供热工程、固体废物集中贮存中心。 2、编制单位为本项目提供《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的全过程技术咨询服务,出具《水资源论证报告书》书一式6份成果并通过专家评审(专家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选取)及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技术审查,协助甲方获取取水许可批复意见。 (如果本栏目内容与采购需求书不一致,以采购需求书为准)
业主单位咨询电话:13424583484
投资审批项目:否
项目规模:投资额(¥697,093,300元)
中介机构要求:仅承诺服务即可
其他要求说明:无
服务时限说明:自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个月(共90个日历日)内,编制单位完成全部服务内容并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的书面审查同意意见。
服务金额:50.0%下浮率 至 60.0%下浮率
金额说明:计价标准:按照行业收费标准计取,再乘以中选下浮率。 服务费用:按照行业收费标准计取×中选下浮率,当服务结算费用大于4.0万元时,按4.0万元支付。
是否选取中介:否
有无回避情况:否
截止报名时间:2026-03-17 12: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