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县鹤浦镇中心小学食堂体艺综合楼新建项目[A3302250290025900001001]

象山县发布时间:2025-11-08来源: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 项目名称: 象山县鹤浦镇中心小学食堂体艺综合楼新建项目

项目详情

<span> 信息公开中标候选人公示 </span>
项目名称:
象山县鹤浦镇中心小学食堂体艺综合楼新建项目
项目代码:
2502-330225-04-01-754080
招标人:
名称:象山县鹤浦镇中心小学
地址:象山县鹤浦镇南田东路
联系人:王兴跃
电话:135****7186
代理机构:
名称:浙江联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象山县丹城靖南大街294-2号4楼
联系人:潘兴潽、郑均华、宋涛、王惠军
电话:136****2882
标段(包)名称:
象山县鹤浦镇中心小学食堂体艺综合楼新建项目
标段(包)编号:
A3302250290025900001001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投标人:3.1 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二)拟派项目负责人:3.4 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建筑工程 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三)其他:3.5 拟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少于 1 人,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3.6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中标候选人排序 投标人 投标报价 工期(或服务期、交货期) 质量承诺 项目负责人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条件
姓名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个人业绩
1 宁波铭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9,065,002.00元 570天 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 向红兵 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 /浙2332022202307586 符合要求条件
序号
被否决的投标人
否决原因
1
其他招标文件约定应公示的内容:
/
公示起止日期:
2025-11-06至2025-11-11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线上
评标时间:
2025-11-06 09:30:00
评标地点:
评标室4
行政监督机构:
宁波市象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
0574-89387538
来源平台:
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接收时间:
2025-11-06 16:3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