婺城区临江智能智造数字科创园项目二期工程总承包[A3307020790007190002001]
- 项目名称: 婺城区临江智能智造数字科创园项目二期工程总承包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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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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婺城区临江智能智造数字科创园项目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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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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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09-330702-04-01-811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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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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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金华市金茶花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白龙桥镇漪溪路168号金华市水上运动中心体育大楼5楼504室
联系人:盛志雄
电话:15858909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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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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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杭州市建设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婺城区丹光东路408号润和楼5楼
联系人:许俞利
电话:18267923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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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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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0097)婺城区临江智能智造数字科创园项目二期工程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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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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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30702079000719000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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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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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资格要求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1.1.1、1.1.2要求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1.1.1设计资质(具备以下资质之一):①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的建筑行业甲级资质;③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浙江省外设计企业须出具《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或浙江省勘察设计四库一平台企业备案信息截图。1.1.2施工资质: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的企业法人。(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上要求及以下要求:①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3家,且负责施工图设计的只有1家;②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须为本项目负责施工工作的单位;③联合体投标的,满足3.1.1、3.1.2规定的全部资质要求;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的投标;⑤联合体组成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得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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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标候选人排序 | 投标人 | 投标报价 | 工期(或服务期、交货期) | 质量承诺 | 项目负责人 |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条件 | ||
| 姓名 |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个人业绩 | ||||||
| 1 | 浙江盛合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浙江恒欣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金华宏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240,397,003.00元 | (1)设计质量目标:符合现行相关设计规范及招标人要求。(2)工程质量目标:不低于国家相关验收的合格标准。 | 陈刚 |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浙1332021202205211) | 符合要求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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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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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否决的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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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决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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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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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招标文件约定应公示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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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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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起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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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0至2024-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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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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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中标候选人公示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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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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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8 09: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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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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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室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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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监督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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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婺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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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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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79-82307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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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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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婺城区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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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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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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