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婺城胜德科技厂房方案及初步设计[A3307020790007080002001]
中标公示/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告
- 项目名称: 金华婺城胜德科技厂房方案及初步设计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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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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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婺城胜德科技厂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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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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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12-330702-04-01-892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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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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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金华市金婺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宾虹西路2088号
联系人:郑梦琪
电话:0579-82671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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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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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温州市机场大道5477号国大广场904室东首
联系人:方毅
电话:1881483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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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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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288)金华婺城胜德科技厂房方案及初步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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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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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30702079000708000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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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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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3.3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在被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婺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投标人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内;3.4开标当日,项目负责人不在被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婺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投标人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内;3.5开标当日,项目负责人无涉嫌犯罪在羁押或因犯罪被判刑在刑期内(包括缓刑及监外执行);3.6投标人在投标时,需提供符合上述3.3、3.4、3.5这四条要求的承诺书。3.7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出具在本单位近3个月(2023年9月-2023年11月)及以上的社保缴费凭证【以社保机构(盖章)出具养老保险交纳凭据为准,缴费单位和投标人名称(或投标人分公司名称)须一致】。3.8外省勘察设计企业须出具《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或浙江省勘察设计四库一平台企业备案信息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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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标候选人排序 | 投标人 | 其他报价 | 工期(或服务期、交货期) | 质量承诺 | 项目负责人 |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条件 | ||
| 姓名 |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个人业绩 | ||||||
| 1 | 上海轻工业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62.60 | 符合国家现行设计规范的规定及招标人要求 | 张鹏 | 一级注册建筑师(20153102822) | 符合要求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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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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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否决的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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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决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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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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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招标文件约定应公示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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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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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起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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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01至2024-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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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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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中标候选人公示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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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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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31 09: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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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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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室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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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监督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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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婺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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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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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79-82487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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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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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婺城区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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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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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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