婺城区翠景咏园配套道路项目(规划纵一路)[A3307020790007259002001]
- 项目名称: 婺城区翠景咏园配套道路项目规划纵一路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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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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婺城区翠景咏园配套道路项目(规划纵一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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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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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11-330702-04-01-108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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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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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金华市绿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白龙桥镇临江东路1100号合丰服务外包产业园1#16楼1605室
联系人:董文帅
电话:159****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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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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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科信联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金华市磐安县安文街道新市路97号1楼
联系人:郭瑜婷
电话:136****2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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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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婺城区翠景咏园配套道路项目(规划纵一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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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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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30702079000725900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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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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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技术负责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3.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投标人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从“金华市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信息系统”中下载的《金华市建筑业企业信息表》(信息表中登记的企业资质类别及等级满足本工程招标要求),注明可用于投标 。拟派项目负责人:1.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B类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有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出具在本单位3个月(2025年2月、2025年3月、2025年4月)及以上的社保缴纳凭证及相关证明材料【以社保机构(盖章)出具养老保险交纳凭证为准,缴费单位(或代缴单位的委托单位)和投标人名称(或投标人分公司名称)须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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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标候选人排序 | 投标人 | 投标报价 | 工期(或服务期、交货期) | 质量承诺 | 项目负责人 |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条件 | ||
| 姓名 |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个人业绩 | ||||||
| 1 | 浙江锦城建设有限公司 | 6,209,700.00元 | 不低于国家相关验收的合格标准 | 应艳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证书(浙2332021202321304) | 符合要求条件 | ||
| 1 | 金华黄大仙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 6,209,431.00元 | 120天 | 不低于国家相关验收的合格标准 | 赵琳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浙2332023202301168) | 符合要求条件 | |
| 1 | 金华市贵泰环境建设有限公司 | 6,209,700.00元 | 不低于国家相关验收的合格标准 | 应瑜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浙2332022202305737) | 符合要求条件 | ||
| 1 | 浙江安哲建设有限公司 | 6,209,043.00元 | 不低于国家相关验收的合格标准 | 方漂叶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浙2332018202301045) | 符合要求条件 | ||
| 1 | 浙江展弘建设有限公司 | 6,209,700.00元 | 120天 | 不低于国家相关验收的合格标准 | 盛超 | 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建造师(浙2332019202307304) | 符合要求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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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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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否决的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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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决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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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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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招标文件约定应公示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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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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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起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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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0至2025-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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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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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中标候选人公示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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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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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9 09: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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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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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室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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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监督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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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婺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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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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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79-82307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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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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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婺城区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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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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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9 15:5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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