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资源利用(再生水)输配管道一期工程—长丰净化水厂再生水设施及输配系统工程Ⅱ标段施工[A3302010220023168003001]

发布时间:2025-03-27来源: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 项目名称: 水资源利用再生水输配管道一期工程长丰净化水厂设施及输配系统工程Ⅱ标段施工

项目详情

<span> 信息公开中标候选人公示 </span>
项目名称:
水资源利用(再生水)输配管道一期工程—长丰净化水厂再生水设施及输配系统工程
项目代码:
2401-330200-04-01-970690
招标人:
名称: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甬港南路156号
联系人:袁工
电话:0574-87859817
代理机构:
名称: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高新区新晖路155号东城国贸18楼
联系人:唐虹波、陈佳
电话:0574-87298539
标段(包)名称:
水资源利用(再生水)输配管道一期工程—长丰净化水厂再生水设施及输配系统工程Ⅱ标段施工
标段(包)编号:
A3302010220023168003001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投标人:3.1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3.2 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工程交工或竣工验收日期为准),完成过单个合同工程造价达到22891703元的给水或排水管道工程施工业绩。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4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二)拟派项目负责人:3.5 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一 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三)其他:3.6 拟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少于 1 人,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3.7 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中标候选人排序 投标人 投标报价 工期(或服务期、交货期) 质量承诺 项目负责人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条件
姓名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个人业绩
1 浙江盛振生态建设有限公司 34,536,398.00元 270天 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金琪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浙1332020202107356 符合要求条件
序号
被否决的投标人
否决原因
1
其他招标文件约定应公示的内容:
/
公示起止日期:
2025-03-25至2025-03-28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线上
评标时间:
2025-03-25 09:15:00
评标地点:
评标室十(415)
行政监督机构: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电话:
0574-87187749
信息来源: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接收时间:
2025-0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