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罗店镇九龙村人居环境提升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项目[A3307010780007419002001]
- 项目名称: 金华罗店镇九龙村人居环境提升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项目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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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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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罗店镇九龙村人居环境提升项目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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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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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1-330753-04-01-874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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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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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金华双龙景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金华市婺城区罗店镇双龙旅游集散中心
联系人:孟柳丹
电话:0579-82597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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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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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浙江安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双龙南街1018号新融大厦9楼
联系人:章紫昕
电话:15757949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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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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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罗店镇九龙村人居环境提升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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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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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30701078000741900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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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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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3.1.1、3.1.2要求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3.1.1设计资质(具备以下资质之一):①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②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有效期内的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③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有效期内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外省企业中标后15日内须出具浙江省勘察设计四库一平台企业备案信息截图。3.1.2施工资质: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上要求及以下要求:①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2家;②联合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本项目负责设计工作的单位;③联合体投标的,满足3.1.1、3.1.2规定的全部资质要求;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的投标;⑤联合体组成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得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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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标候选人排序 | 投标人 | 投标报价 | 工期(或服务期、交货期) | 质量承诺 | 项目负责人 |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条件 | ||
| 姓名 |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个人业绩 | ||||||
| 1 | 核工业金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华洲国际设计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 44,058,875.00元 | 设计质量目标:符合现行相关设计规范及招标人要求。工程质量目标:不低于国家相关验收的合格标准。 | 刘晓夏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浙2332008202307001) | 符合要求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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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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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否决的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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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决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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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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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招标文件约定应公示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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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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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起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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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1至2025-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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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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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中标候选人公示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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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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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7 09: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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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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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程评标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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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监督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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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双龙风景旅游区建设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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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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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79-8259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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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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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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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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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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