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湾南翼平原排涝及配套工程Ⅱ标中标候选人公示[A3306010720007938001001]

发布时间:2024-08-10来源: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 项目名称: 杭州湾南翼平原排涝及配套工程Ⅱ标
  • 项目地址: 镜湖新区
  • 规模: 镜湖整治,梅山江、潞庄横江、横湖河、泮河江、立岱江和盐长江六条河道整治总长约7.37公里,新建护岸约21.40公里,拆除桥梁14座,新建水闸11座,新建闸站4座,闸站泵组设备及电气设备采购(或制造)与安装。镜湖周边各连接支流处新建水闸11座,总净宽250米;新建闸站4座,水闸总净宽110米,泵站总排涝流量60立方米每秒、总引水流量30立方米每秒。具体

项目详情

<span> 信息公开中标候选人公示 </span>
项目名称:
杭州湾南翼平原排涝及配套工程Ⅱ标
项目代码:
2019-330602-48-01-057426-000
招标人:
名称:绍兴市镜湖综合保护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绍兴市凤林西路155号
联系人:郭凤霞
电话:18158660600
代理机构:
名称:浙江江南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暂无
联系人:律久鹏
电话:18345849991
标段(包)名称:
杭州湾南翼平原排涝及配套工程Ⅱ标
标段(包)编号:
A3306010720007938001001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暂无
中标候选人排序 投标人 投标报价 工期(或服务期、交货期) 质量承诺 项目负责人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条件
姓名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个人业绩
序号
被否决的投标人
否决原因
1
业绩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项目管理人员A证不符招标文件要求;业绩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技术标封面未签字盖章;业绩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工程量清单封面造价师未签字盖章;动态核查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业绩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业绩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业绩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商务标封面未签字盖章;项目管理人员证书不符招标文件要求
其他招标文件约定应公示的内容:
公示起止日期:
2024-08-08至2024-08-12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说明:在公示期内,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书面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对招标人、代理机构的异议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投标人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下列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投诉以单位名义的需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个人名义的需署明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并附身份证明复印件,否则不予受理。招投标投诉职能受理部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电话: 督查处 电话:
评标时间:
2024-08-02 09:30:00
评标地点:
518电子评标
行政监督机构:
绍兴政务服务办公室
电话:
0575-88604900
信息来源:
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接收时间:
2024-0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