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政府采购中心永康市分中心关于永康市卫生健康局超长期国债县域医共体医疗设备更新项目(第二次招标)的公开招标公告

永康市发布时间:2025-11-06来源: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采购项目公告 成交公示
  • 项目名称: 金华市政府中心永康市分中心关于卫生健康局超长期国债县域医共体医疗设备更新项目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11-06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11-27

项目详情

<span> 信息公开采购公告 </span>
采购项目:
永康市卫生健康局超长期国债县域医共体医疗设备更新项目(第二次招标)
项目编号:
YKCG2025-GK-044-1
采购人:
名称:永康市卫生健康局
地址:永康市建设路71号
联系人:倪勇进
电话:137****9398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金华市政府采购中心永康市分中心
地址:永康市五湖路1号国际会展中心办公楼六楼6607室
联系人:钱海汇
电话:0579-89295177
采购组织类型:
集中采购
采购项目概况:
详见公告正文
供应商资格要求:
标项11、供应商为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供应商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适用于按医疗器械管理的货物)。 2、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经营其注册、备案的医疗器械,无需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或者备案,但应当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经营条件。 3、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均应当符合上述条件。;标项21、供应商为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供应商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适用于按医疗器械管理的货物)。 2、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经营其注册、备案的医疗器械,无需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或者备案,但应当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经营条件。 3、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均应当符合上述条件。;标项31、供应商为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供应商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适用于按医疗器械管理的货物)。 2、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经营其注册、备案的医疗器械,无需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或者备案,但应当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经营条件。 3、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均应当符合上述条件。;标项41、供应商为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供应商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适用于按医疗器械管理的货物)。 2、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经营其注册、备案的医疗器械,无需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或者备案,但应当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经营条件。 3、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均应当符合上述条件。;标项51、供应商为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供应商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适用于按医疗器械管理的货物)。 2、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经营其注册、备案的医疗器械,无需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或者备案,但应当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经营条件。 3、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均应当符合上述条件。;标项61、供应商为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供应商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适用于按医疗器械管理的货物)。 2、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经营其注册、备案的医疗器械,无需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或者备案,但应当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经营条件。 3、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均应当符合上述条件。;标项71、供应商为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供应商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适用于按医疗器械管理的货物)。 2、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经营其注册、备案的医疗器械,无需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或者备案,但应当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经营条件。 3、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均应当符合上述条件。
招标文件的领取:
领取时间:2025-11-06 16:49:05,领取地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领取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
投标文件的提交:
截止时间:2025-11-27 08:30:00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永康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电话:0579-87171293
信息来源:
永康市
接收时间:
2025-11-06 17:0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