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前童镇新型工业园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
项目详情
|
项目名称:
|
前童镇新型工业园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EPC)
|
项目代码:
|
2412-330226-04-01-660636
|
|
招标人:
|
名称:宁海县工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宁海县大中山商务楼
联系人:谢工
电话:0574-55837058
|
代理机构:
|
名称:宁波建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宁海县民生路558号
联系人:吕小宣
电话:0574-83531009
|
|
项目概况:
|
|
||
|
招标条件:
|
(一)投标人:
3.1 具备①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对应建筑业企业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2 家;
②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承担施工任务;
③项目负责人由牵头单位人员委派,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
3.5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一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
3.6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市政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3.7拟派施工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一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8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3.9项目总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必须为拟派单位的在职职工,除施工负责人可兼任项目总负责人外其他人员不得互相兼任。
(三)其他:
3.10拟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少于1人,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1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
||
|
招标内容、范围:
|
完成本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报批(如有)、市政、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及施工过程中相关手续报批,以及缺陷责任、保修责任和合同约定的全部内容
|
||
|
招标规模:
|
主要为前童镇新型工业园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包括七条规划道路(规划一路、规划二路、规划三路、规划四路、规划五路、规划六路、拱西路),以及相关配套工程的建设。道路总长约2.941公里,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速度为30公里/小时。其中:规划一路建设道路长约853米,标准横断面宽12~13米;规划二路全长共283米,标准横断面宽24米;规划三路长约836米,标准横断面宽10米;规划四路长约333米(不含规划一路平交口约31米);其中甬临线(S314)至规划一路段,长约86米,标准横断面宽20米;规划五路长约210米,标准横断面宽12米;规划六路长约210米,标准横断面宽12米;拱西路长约216米,标准横断面宽24米。排水工程采用雨、污分流制设计。
|
标段(包)划分:
|
A3302260300024943001001
|
|
标段(包)名称:
|
前童镇新型工业园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EPC)
|
标段(包)编号:
|
A3302260300024943001001
|
|
标段(包)招标估算金额:
|
71,784,523.00元
|
资金来源:
|
自筹资金
|
|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
(一)投标人:
3.1 具备①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对应建筑业企业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2 家;
②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承担施工任务;
③项目负责人由牵头单位人员委派,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
3.5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一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
3.6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市政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3.7拟派施工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一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8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3.9项目总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必须为拟派单位的在职职工,除施工负责人可兼任项目总负责人外其他人员不得互相兼任。
(三)其他:
3.10拟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少于1人,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1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方式(访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址和方法):
|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02-06至2025-03-10,获取方法: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home)自行下载。
4.2 潜在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前应办理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具体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主体登记”栏目进行操作。
|
||
|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方式:
|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03-11,递交方式:5.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gbweb/login)。
5.3 逾期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
||
|
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
||
|
行政监督机构:
|
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
电话:
|
0574-65131813
|
|
信息来源:
|
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接收时间:
|
2025-02-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