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拍卖浦江县金狮新村5幢2单元102室住宅房地产的公告

浦江县发布时间:2026-02-11来源: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关于拍卖浦江县金狮新村5幢2单元102室住宅房地产的

项目详情

<span id="litPosition">中标结果公示</span>
标题:
关于拍卖浦江县金狮新村5幢2单元102室住宅房地产的公告
项目编号:
sfpm20260211
项目名称:
关于拍卖浦江县金狮新村5幢2单元102室住宅房地产的公告
公告内容:

关于拍卖浦江县金狮新村 5幢2单元102室 住宅 房地产的公告

(第一次拍卖)

浦江县人民法院将于 2026年3月16日10时至2026年3月17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浦江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579/05 ,户名:浦江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拍卖标的 :王某所有的坐落于浦江县金狮新村5 幢2 单元102室的不动产

(一)拍卖对象范围

位于浦江县金狮新村 5 幢2 单元102室的不动产,房屋用途为居住,建筑面积103.71平方米;评估的财产范围为房屋所有权及其合理占有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包括室内固定装修,但不包括其它动产、债权债务等。

(二)权益状况

1、不动产登记状况:

权利人

王某

不动产坐落

浦江县金狮新村5幢2单元102室

权证号(证明号)

浙(2021)浦江县不动产权第0011036号

面积

土地使用权面积7.09M/房屋建筑面积103.71M2

用途

城镇住宅用地/住宅

共有情况

单独所有

权利类型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权利性质

出让/其它

使用期限

——至2088年08月13日

登记日期

2021年09月22日

建筑结构

钢筋混凝土

建成年份

2017

总层数

地上总层数17,地下总层数1

所在层次

1层

2、抵押状况:根据《浦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不动产登记状况》载明,估价对象有抵押状况,登记证明号:浙(2021)浦江县不动产证明第0009219号,抵押权人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江县支行。

3、查封状况:根据《浦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不动产登记状况》载明,拍卖对象被浦江县人民法院查封。

4、物业费情况:估价对象现由浙江浦资广厦物业金狮新村服务中心负责物业管理。据了解,估价对象在2021年8月23日至2022年9月15日及2023年9月16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拖欠物业费合计约4594元;至2024年7月17日,拖欠水费约35.6元。(欠费情况为估价人员向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咨询了解,仅供参考。由于该欠费情况存在不确定性,故本次拍卖结果不考虑原产权人拖欠的物业费、水电费等费用。请估价报告的相关使用者在使用中给予注意。)未缴纳的水、电、物业管理费等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5、目前使用情况:至价值时点,拍卖对象使用状况正常。

特别提醒:

以上信息均摘录于房地产评估报告书,详情请仔细阅读报告书内容并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若存在无证建筑物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拆除风险。

税费负担情况:税费依法由买受人和被执行人承担 ,具体情况咨询当地税务部门。未缴纳的水、电、物业管理费等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评估价: 118万元,起拍价:88.5万元,保证金:17.7万元,增价幅度:5000元。

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委托法院办理委托手续,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委托人为自然人:须委托人和委托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及复印件,来本院现场办理委托手续;委托人为组织机构:须委托代理人随带组织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单位公章,来本院现场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委托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 2026年2月11日起至2026年3月13日止(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00,下午15:00-16:00,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提前联系法院预约统一安排现场看样,联系方式:0579-88181520。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 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已知和未知瑕疵。

六、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收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其它相关费用,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但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付凭证至本院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 2026年3月13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 [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优先购买权人如不自行向法院主张优先购买权并参加竞拍,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逾期未支付拍卖款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拍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后二十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

付款教程: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二、依照法释〔 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 0579-88181520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 0579-88181292(拍卖咨询、余款缴纳等)、

0579-88181520(承办法官,标的物情况、领取法律文书等)

淘宝技术咨询: 400-822-2870

详细信息可在 “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浦江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六年二月十一日

公告发布时间:
2026-02-11
交易业务类型:
信息来源:
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浦江县分中心
服务平台接收时间:
2026-02-11 17:2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