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花生米厂地块项目(海曙区HS18-02-04a地块)景观绿化等室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A3302030230022254002001]

海曙区发布时间:2025-11-25来源: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中标候选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原花生米厂地块项目海曙区HS180204a地块景观绿化等室外工程施工

项目详情

<span id="litPosition">信息公开招标公告</span>
项目名称:
原花生米厂地块项目(海曙区HS18-02-04a地块)景观绿化等室外工程施工
项目代码:
2306-330203-04-01-536778
招标人:
名称:宁波浙电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丽园北路755号417室
联系人:牛老师
电话:0574-87328436
代理机构:
名称: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百丈东路796号崇光大厦16楼
联系人:李丽雅、周丹、潘楠、陈静
电话:0574-83082229
项目概况:
招标条件:
(一)投标人: 3.1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4 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三)其他: 3.5 拟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少于1人,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6 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招标内容、范围:
施工图纸范围内的绿化、景观、道路、排水、海绵、景观照明、景观给水等工程施工及保修期内的保修服务(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招标规模:
本项目用地面积37864㎡,建筑面积约110943.08㎡(Ⅰ标段总建筑面积57706.73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6397.9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1308.77平方米;Ⅱ标段总建筑面积53236.35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6432.4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6803.89 平方米),容积率2.2(最终以土地出让条件为准),建筑限高60m。
标段(包)划分:
A3302030230022254002001
标段(包)名称:
原花生米厂地块项目(海曙区HS18-02-04a地块)景观绿化等室外工程施工
标段(包)编号:
A3302030230022254002001
标段(包)招标估算金额:
24,110,483.00元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投标人: 3.1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4 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三)其他: 3.5 拟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少于1人,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6 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方式(访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址和方法):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11-25至2025-12-15,获取方法: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home)自行下载。 4.2 潜在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前应办理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具体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主体登记”栏目进行操作。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方式: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12-17,递交方式:5.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gbweb/login)。 5.3 逾期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发布公告的媒介: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login)
行政监督机构:
宁波市海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
0574-87288411
来源平台:
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服务平台接收时间:
2025-11-25 17: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