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海曙区四明文旅综合开发项目一期招标公告[A3302030230026041001001]

海曙区发布时间:2025-11-18来源: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 项目名称: 宁波市海曙区四明文旅综合开发项目一期

项目详情

<span id="litPosition">信息公开招标公告</span>
项目名称:
宁波市海曙区四明文旅综合开发项目一期
项目代码:
2510-330203-04-01-334711
招标人:
名称:宁波市海曙区龙观乡人民政府
地址:宁波市海曙区龙兴路500号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55880055
代理机构:
名称:浙江正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福明街道新天地东区10号楼905
联系人:杨雪艳
电话:188****6993
项目概况:
招标条件:
(一)投标人: 3.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备①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②业绩要求:自2020年7月1日以来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达到本项目景观绿化金额60%及以上(即单项合同金额≥3093990元)的景观绿化工程施工业绩,完成时间以工程交工或竣工(验收)日期为准。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所有成员(包括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家;②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景观绿化工程施工业绩要求;③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派遣项目负责人。 3.3企业(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4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园林绿化类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提供项目负责人近三月(2025年8月、9月、10月)连续三月的社保证明(以社保部门或浙江政务服务网出具的社保清单为准,且社保缴纳单位与投标人名称须一致) (三)其他: 3.5 拟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少于1人,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6 省外企业(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招标内容、范围:
施工图范围内的施工及保修期服务(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招标规模:
(一)建设四明驿服务中心。改造雪岙八角楼老车站并进行加固及仿古修复,生态修复604平方米,建设停车位12个。(二)建设“曙我最高”徒步线路。改造提升步道3.5千米,配套建设观景台1个、休憩点10处、骑行驿站2个,并进行场地生态整理。(三)打造石鼓门水库旅拍打卡点、南坑山川驿站、南坑沿溪亲水平台。对服务驿站进行改造提升,增加亲水空间,建设入口停车场。
标段(包)划分:
A3302030230026041001001
标段(包)名称:
宁波市海曙区四明文旅综合开发项目一期
标段(包)编号:
A3302030230026041001001
标段(包)招标估算金额:
7,453,583.00元
资金来源:
财政性资金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备①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②业绩要求:自2020年7月1日以来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达到本项目景观绿化金额60%及以上(即单项合同金额≥3093990元)的景观绿化工程施工业绩,完成时间以工程交工或竣工(验收)日期为准。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所有成员(包括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家;②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景观绿化工程施工业绩要求;③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派遣项目负责人。 3.3企业(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4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园林绿化类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提供项目负责人近三月(2025年8月、9月、10月)连续三月的社保证明(以社保部门或浙江政务服务网出具的社保清单为准,且社保缴纳单位与投标人名称须一致) (三)其他: 3.5 拟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少于1人,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6 省外企业(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方式(访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址和方法):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11-18至2025-12-08,获取方法: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home)自行下载。 4.2 潜在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前应办理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具体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主体登记”栏目进行操作。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方式: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12-09,递交方式:5.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gbweb/login)。 5.3 逾期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行政监督机构:
宁波市海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
0574-87288411
来源平台:
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服务平台接收时间:
2025-11-18 11:06: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