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生活垃圾焚烧飞灰无害化处置项目(施工)招标公告[A3302820390024721002001]

慈溪市发布时间:2025-12-31来源: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中标公示/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慈溪市生活垃圾焚烧飞灰无害化处置项目施工
  • 规模: 年处理生活垃圾焚烧飞灰5万吨,将飞灰进行低温热分解+水洗+工业盐分质结晶提盐”处置后,产物进行资源化综合利用。本项目配套建设1条飞灰低温热分解处理线以及1条水洗处理线。总建筑面积27957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26787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17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27045万元
  • 范围: 生活垃圾焚烧飞灰无害化处置的建筑工程和设备、电力等安装工程及室外附属等工程施工总承包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12-31
  • 报名结束时间: 2026-01-08

项目详情

<span id="litPosition">信息公开招标公告</span>
项目名称:
慈溪市生活垃圾焚烧飞灰无害化处置项目(施工)
项目代码:
2406-330282-04-01-253365
招标人:
名称:慈溪中科众茂环保热电有限公司
地址:慈溪滨海经济开发区方淞路1188号
联系人:王明霞
电话:13484253084
代理机构:
名称: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宁波保税区商务大厦722号
联系人:史梦铅、董成浩、潘萍霞、忻秉明、常大江、沈鑫侃、戴太敏
电话:18758326044
项目概况:
招标条件:
(一)投标人: 3.1 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由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组成的联合体(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 3.2 本次招标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所有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家; ②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③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拟派。 3.3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4 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三)其他: 3.5 拟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少于3人,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1名,联合体成员委派2名) 3.6 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招标内容、范围:
生活垃圾焚烧飞灰无害化处置的建筑工程和设备、电力等安装工程及室外附属等工程施工总承包(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招标规模:
年处理生活垃圾焚烧飞灰5万吨,将飞灰进行低温热分解+水洗+工业盐分质结晶提盐”处置后,产物进行资源化综合利用。本项目配套建设1条飞灰低温热分解处理线以及1条水洗处理线。总建筑面积27957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26787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17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27045万元。
标段(包)划分:
A3302820390024721002001
标段(包)名称:
慈溪市生活垃圾焚烧飞灰无害化处置项目(施工)
标段(包)编号:
A3302820390024721002001
标段(包)招标估算金额:
61,000,000.00元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投标人: 3.1 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由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组成的联合体(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 3.2 本次招标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所有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家; ②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③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拟派。 3.3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4 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三)其他: 3.5 拟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少于3人,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1名,联合体成员委派2名) 3.6 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方式(访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址和方法):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12-31至2026-01-08,获取方法: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home)自行下载。 4.2 潜在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前应办理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具体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主体登记”栏目进行操作。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方式: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6-01-21,递交方式:5.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gbweb/login)。 5.3 逾期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行政监督机构:
慈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
0574-63072053
信息来源:
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点击跳转)
服务平台接收时间:
2025-12-31 17:1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