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智能家电高新技术产业园建设配套基础设施三期工程(基础设施三期)-电力配套工程(EPC)招标公告[A3302820390021542004001]

慈溪市发布时间:2025-06-20来源: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中标公示/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慈溪智能家电高新技术产业园建设配套基础设施三期工程电力配套工程

项目详情

<span id="litPosition">信息公开招标公告</span>
项目名称:
慈溪智能家电高新技术产业园建设配套基础设施三期工程(基础设施三期)-电力配套工程(EPC)
项目代码:
2304-330282-04-01-915190
招标人:
名称: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慈溪市供电公司
地址:慈溪市古塘街道三北大街238号
联系人:孙川
电话:0574-51095184
代理机构:
名称: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和源路510号宁兴国贸大厦20楼2017室
联系人:叶雪琼、黄一达、徐情情、何海鸥、胡孙杰、唐权勇
电话:0574-87321998
项目概况:
招标条件:
(一)投标人: ☑3.1同时具备以下①、②资质(或者具备以下①、②资质的联合体): ①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对应建筑业企业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范围含四级及以上承装类、承试类)。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 ②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范围含四级及以上承装类、承试类),并承担施工任务; ③拟派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设计负责人应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施工负责人应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 3.5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电气工程师或注册建筑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注册建造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等)。 3.6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电力工程或电力工程相关专业(包括热能动力工程或水能动力工程或核电工程或风电、太阳能及其它能源工程或输配电及用电工程或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3.7拟派施工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8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3.9 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兼任情况:仅允许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兼任,除此之外不允许兼任。 (三)其他: ☑3.10 拟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少于1人,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1 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招标内容、范围:
本项目涉及35kV线路、0.4kV线路、10kV线路、景观路灯、10KV及0.4KV排管及窨井、通信等相关设计、工程施工、材料(设备)采购及安装、保险、检测、监测、缺陷责任、保修责任及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内容,及整体工程的调试、试运行、移交等全部工作。
招标规模:
慈溪智能家电高新技术产业园建设配套基础设施三期工程有两部分内容组成,分别为慈溪智能家电高新技术产业园建设配套基础设施三期工程标准厂房和慈溪智能家电高新技术产业园建设基础设施三期工程。 慈溪智能家电高新技术产业园建设配套基础设施三期工程标准厂房位于慈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具体地块范围:东侧为高科大道,北侧为新兴道路,南侧为规划绿化带,西侧为河道留地。用地面积为63414㎡。标准厂房新建建筑面积145624.41m2。 慈溪智能家电高新技术产业园建设基础设施三期工程是交通道路,位于产业园区南侧,全长3.691km,在既有的中横线(G329国道)基础上扩建成高架路。路线总体呈东西走向,起点设于科六路,沿既有中横线向东,依次经高科大道、228国道(西三环路)后,终于西二环路,与慈溪杭湾金融港综合开发配套基础设施一期工程(中横线快速路一期工程)顺接。
标段(包)划分:
A3302820390021542004001
标段(包)名称:
慈溪智能家电高新技术产业园建设配套基础设施三期工程(基础设施三期)-电力配套工程(EPC)
标段(包)编号:
A3302820390021542004001
标段(包)招标估算金额:
62,351,699.00元
资金来源:
财政性资金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投标人: ☑3.1同时具备以下①、②资质(或者具备以下①、②资质的联合体): ①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对应建筑业企业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范围含四级及以上承装类、承试类)。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 ②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范围含四级及以上承装类、承试类),并承担施工任务; ③拟派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设计负责人应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施工负责人应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 3.5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电气工程师或注册建筑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注册建造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等)。 3.6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电力工程或电力工程相关专业(包括热能动力工程或水能动力工程或核电工程或风电、太阳能及其它能源工程或输配电及用电工程或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3.7拟派施工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8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3.9 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兼任情况:仅允许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兼任,除此之外不允许兼任。 (三)其他: ☑3.10 拟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少于1人,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1 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方式(访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址和方法):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06-20至2025-06-27,获取方法: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home)自行下载。 4.2 潜在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前应办理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具体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主体登记”栏目进行操作。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方式: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07-11,递交方式: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gbweb/login)。 5.2 逾期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发布公告的媒介: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login)
行政监督机构:
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电话:
0574-63032252
信息来源:
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接收时间:
2025-06-20 16:3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