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至慈溪市域(郊)铁路工程110kV牵引电力合建变电所施工 (重招)[A3302010220000127012001]

发布时间:2025-04-02来源: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中标公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告
  • 项目名称: 宁波至慈溪市域郊铁路工程110kV牵引电力合建变电所施工重招

项目详情

<span id="litPosition">信息公开招标公告</span>
项目名称:
宁波至慈溪市域(郊)铁路工程
项目代码:
2208-330200-04-01-618313
招标人:
名称:宁波市十号线市域铁路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青莲路528号(原宁穿路3399号)
联系人:柯宁、张洁莹
电话:0574-83888483
代理机构:
名称: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郡柳路280弄35号(轨道交通项目部)
联系人:蒋鹏程、姚玲娜、张洁、段丽伟
电话:13967890619
项目概况:
2.1建设地点:浙江省宁波市。2.2建设规模:宁波至慈溪市域(郊)铁路工程线路全长约64千米,其中高架线长约39.4千米;隧道段长约23.5千米,其中山岭隧道约1.5千米、地下隧道约22.0千米;U型槽过渡段长约1.1千米。共设13座车站,其中地下站7座、高架站6座,平均站间距5.3千米。线路中部设龙山车辆基地1座。本工程新建2座110kV牵引电力合建变电所,分别为慈溪主变电所及龙山主变电所。本线初、近、远期均采用市域A型车4辆编组,速度目标值160km/h。本工程控制系统拟接入新建的宁波轨道交通第二控制中心。2.3计划工期:321日历天(2025年5月15日-2026年3月31日),招标人可根据工程实际进展情况调整工期。施工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包含前期调查阶段、计划施工阶段、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阶段)全过程提供施工服务(缺陷责任期自慈溪牵引电力合建变电所、龙山牵引电力合建变电所投入运行之日起分别计算)。2.4招标范围:(1)慈溪、龙山牵引电力合建变电所规划红线范围内的所有土建、安装(含设备及电缆采购)工程;(2)慈溪、龙山牵引电力合建变电所110kV线路工程;以上范围含验收、缺陷责任期修复、保修期保修等。具体详见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及《技术标准和要求》。2.5标段划分:1个标段,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31822万元。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
招标条件:
宁波至慈溪市域(郊)铁路工程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甬发改审批【2022】419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占比100%,项目业主为宁波市十号线市域铁路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市十号线市域铁路发展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宁波至慈溪市域(郊)铁路工程110kV牵引电力合建变电所施工(重招)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内容、范围:
2.1建设地点:浙江省宁波市。2.2建设规模:宁波至慈溪市域(郊)铁路工程线路全长约64千米,其中高架线长约39.4千米;隧道段长约23.5千米,其中山岭隧道约1.5千米、地下隧道约22.0千米;U型槽过渡段长约1.1千米。共设13座车站,其中地下站7座、高架站6座,平均站间距5.3千米。线路中部设龙山车辆基地1座。本工程新建2座110kV牵引电力合建变电所,分别为慈溪主变电所及龙山主变电所。本线初、近、远期均采用市域A型车4辆编组,速度目标值160km/h。本工程控制系统拟接入新建的宁波轨道交通第二控制中心。2.3计划工期:321日历天(2025年5月15日-2026年3月31日),招标人可根据工程实际进展情况调整工期。施工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包含前期调查阶段、计划施工阶段、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阶段)全过程提供施工服务(缺陷责任期自慈溪牵引电力合建变电所、龙山牵引电力合建变电所投入运行之日起分别计算)。2.4招标范围:(1)慈溪、龙山牵引电力合建变电所规划红线范围内的所有土建、安装(含设备及电缆采购)工程;(2)慈溪、龙山牵引电力合建变电所110kV线路工程;以上范围含验收、缺陷责任期修复、保修期保修等。具体详见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及《技术标准和要求》。2.5标段划分:1个标段,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31822万元。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
招标规模:
线路起于孔浦站,后经江北城区、镇海城区、九龙湖镇、龙山、掌起、观海卫、慈溪城区,终至慈溪高铁站(与通苏嘉甬高铁站换乘)。 线路全长约64.33km,共设13座车站,平均站间距5.3km,设龙山车辆段1座。全线设牵引变电所2座,分别是慈溪牵引变电所和龙山牵引变电所。
标段(包)划分:
1
标段(包)名称:
宁波至慈溪市域(郊)铁路工程110kV牵引电力合建变电所施工 (重招)
标段(包)编号:
A3302010220000127012001
标段(包)招标估算金额:
318,220,000.00元
资金来源:
财政性资金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②具备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叁级及以上资质;③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②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③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联合体各方均应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3.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3.4其他要求:3.4.1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少于3人,且具有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3.4.2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方式(访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址和方法):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04-02至2025-04-23,获取方法:网上下载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方式: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04-23,递交方式:系统上传
发布公告的媒介:
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ggzy.zj.gov.cn)和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V2.0(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login)上发布。
行政监督机构: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电话:
0574-87187749
信息来源: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接收时间:
2025-0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