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桥镇民乐村农田经营权出租(土地流转)项目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高桥镇民乐村农田经营权出租土地流转项目
- 概况: ZYZB20260012.项目名称:高桥镇民乐村农田经营权出租(土地流转)项目3.采购需求: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的基本条件:自然人或具有合法有效营业执照的企业或其他组织。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投标人如被发现列入“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则将取消其中标资格)。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实行资格后审。三、获取招标文件: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规定的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2026年1月26日16点00分)前进入(海曙基层小型平台:http://haishu.hibidding.com/web/home)登录“村易通—海曙区乡镇系统”栏查看,并下载招标资料,未下载招标文件及所有相关 ; 高桥镇民乐村农田经营权出租(土地流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宁波市海曙区基层小型平台(https://haishu.hibidding.com/web/home)查看公告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1月27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报名结束时间: 2026-01-26
- 开标时间: 2026-01-27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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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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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桥镇民乐村农田经营权出租(土地流转)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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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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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YZB2026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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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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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桥镇民乐村农田经营权出租(土地流转)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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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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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编号: ZYZB2026001 2. 项目名称: 高桥镇民乐村农田经营权出租(土地流转)项目 3. 采购需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投标人的基本条件: 自然人或具有合法有效营业执照的企业 或其他组织 。 2.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投标人如被发现列入“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则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实行资格后审。 三、获取招标文件: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规定的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 2026 年 1 月 26 日 16 点 00 分)前进入(海曙基层小型平台: http://haishu.hibidding.com/web/home)登录“村易通—海曙区乡镇系统” 栏查看,并下载招标资料,未下载招标文件及所有相关附件资料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系统平台咨询联系人:侯工(15215725182)、黄工(18888603006) 、CA办理(13064780575)。 (备注:投标人可根据 “海曙区乡镇系统”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2. 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 3. 招标文件售价 200元,售后不退 。 4. 公告发布媒介: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https://ggzy.zj.gov.cn、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宁波市海曙区基层小型平台https://haishu.hibidding.com/web/home。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6年 1 月 27日14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 投标地点 : 海曙区高桥镇便民服务中心三楼(高桥镇中心幼儿园南边) 。 3. 开标时间 : 2026年 1 月 27日14 时 00 分(北京时间) 4. 开标地点 : 海曙区高桥镇便民服务中心三楼(高桥镇中心幼儿园南边) 。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 投标保证金: 1.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32000 元整 ; 收款人: 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人民政府基本建设专户 ; 开户银行: 宁波鄞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桥支行 ; 银行账号: 8128 0101 3020 95640 ; (2) 到账截止时间: 2026年1 月 26日 16时00分 (北京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 。 (3) 温馨提示: 以企业名义投标的必须从 投标人 账户中汇出;以自然人名义投标的则从其本人银行账户中汇出。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以企业名义投标的另须提供一份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并在该复印件右上角备注开户银行的行号;以自然人名义投标的另须提供一份身份证复印件及银行卡复印件,便于标后及时退还投标保证金。 2 . 投标保证金退还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交易保证金在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 30天内原路退还(不计利息)。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招标人信息 名称: 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民乐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2. 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宁波正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海曙区横街镇横街南路文化站弄 1号206室 联系人: 周工 联系电话: 186066987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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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发布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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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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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业务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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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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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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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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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平台接收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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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9 17:3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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