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县北山路东、后堂街北、环山西路南、西澄河路两侧地块住宅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A3302250290025743001001]

象山县发布时间:2025-09-16来源: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中标候选人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象山县北山路东后堂街北环山西路南西澄河路两侧地块住宅项目勘察设计

项目详情

<span id="litPosition">信息公开招标公告</span>
项目名称:
象山县北山路东、后堂街北、环山西路南、西澄河路两侧地块住宅项目(勘察设计)
项目代码:
2507-330225-04-01-320579
招标人:
名称:宁波象丹城市更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丹东街道象山河路669号
联系人:赖智凯
电话:137****4173
代理机构:
名称:宁波信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丹西街道来薰路478-488号二楼
联系人:吴程瑶
电话:135****1341
项目概况:
招标条件:
(一)投标人 3.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同时具备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由具备上述①②资质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2 家; ②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并负责派遣主设计师。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3拟派主设计师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4拟派勘察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岩土专业的注册土木工程师执业资格。 (三)其他 3.5本次招标对投标人资格的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3.6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法”。
招标内容、范围:
本项目的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及各项深化设计(含二次深化设计)、图纸修改、施工期间的现场指导与监督工作(包括全部设计文件的汇总)。
招标规模:
本项目规划用地面积 31729平方米(约47.59 亩),总建筑建筑面积约56225平方米,其中地下建筑面积约25000平方米,暂定售楼处及样板房精装修面积15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住宅,配建地下室、物业用房、养老用房、社区用房、配电房等,并完成道路、绿化、管线、古宅修缮等附属设施建设。
标段(包)划分:
A3302250290025743001001
标段(包)名称:
象山县北山路东、后堂街北、环山西路南、西澄河路两侧地块住宅项目(勘察设计)
标段(包)编号:
A3302250290025743001001
标段(包)招标估算金额:
6,829,207.00元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同时具备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由具备上述①②资质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2 家; ②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并负责派遣主设计师。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3拟派主设计师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4拟派勘察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岩土专业的注册土木工程师执业资格。 (三)其他 3.5本次招标对投标人资格的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3.6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法”。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方式(访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址和方法):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09-16至2025-10-10,获取方法: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home)自行下载。 4.2 潜在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前应办理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具体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主体登记”栏目进行操作。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方式: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10-11,递交方式:5.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gbweb/login)。 5.3 逾期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发布公告的媒介: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login)
行政监督机构:
象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
0574-65654496
来源平台:
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接收时间:
2025-09-16 10:3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