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梨洲街道三江口未来社区改造提升工程
- 规模: 三江口社区位于宁波梨洲街道,北至南滨江路,南至北兰江东路,东至北兰江东路,西至中山中路,包括锦山府一期、锦山府二期、锦山府三期、白鹂江景四个小区、蛇山健康主题公园、桥下体育公园、党群服务中心以及白山头菜场。创建单元为37公顷。项目以未来社区九大场景营造为依据设置改造工程内容,主要包括景观工程、绿化工程、新建建筑、存量建筑空间装修改造工程、室外电气工程、社区数字化工程、附属配套设施(健身、休息、儿童游玩设施、标识标牌、停车充电桩、快递柜等)等工程综合改造
- 范围: 宁波余姚三江口未来社区创建项目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建安工程各专业设计、竣工图等)、施工图预算、施工图内容的采购和施工、竣工验收(含调试及人员培训)、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缺陷修复和保修服务、运维等全过程的工程总承包,中标人需无条件协助招标人对专业工程的发包和实施的管理工作及资料整理、备案、流程的办理工作
- 报名开始时间: 2024-04-30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05-28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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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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梨洲街道三江口未来社区改造提升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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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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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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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余姚市人民政府梨洲街道办事处
地址:余姚市梨洲街道蓝达路1号
联系人:黄怡超
电话:18857469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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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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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余姚市星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余姚市丰山路195号
联系人:鲁凯亦
电话:13505782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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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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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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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标人:
3.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和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1)设计资质(2)施工资质:
(1)设计资质: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成员单位)具有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2)施工资质: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合法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或由具备上述(1)(2)资质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资质。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要求:联合体投标时须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联合体协议书的牵头人必须为承担本项目全部施工工作的单位,联合体成员施工承包单位应为承担本项目全部施工工作的单位。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 2 家。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3项目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工程贰级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类证书; 项目负责人负责组织合同工作的实施,对整体项目进度、质量、安全进行协调控制。
3.4施工负责人 (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拟派,可兼任项目负责人) :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工程贰级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类证书;
3.5拟派主设计师(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拟派)具有国家贰级注册建筑师及以上执业资格,
3.6至投标截止之日,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3.7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拟派设计负责人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三)其他:
3.8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还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登记 (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双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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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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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余姚三江口未来社区创建项目施工图设计 (包括但不限于:建安工程各专业设计、竣工图等) 、施工图预算、施工图内容的采购和施工、竣工验收 (含调试及人员培训) 、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缺陷修复和保修服务、运维等全过程的工程总承包,中标人需无条件协助招标人对专业工程的发包和实施的管理工作及资料整理、备案、流程的办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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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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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江口社区位于宁波梨洲街道,北至南滨江路,南至北兰江东路,东至北兰江东路,西至中山中路,包括锦山府一期、锦山府二期、锦山府三期、白鹂江景四个小区、蛇山健康主题公园、桥下体育公园、党群服务中心以及白山头菜场。创建单元为 37 公顷。项目以未来社区九大场景营造为依据设置改造工程内容,主要包括景观工程、绿化工程、新建建筑、存量建筑空间装修改造工程、室外电气工程、社区数字化工程、附属配套设施(健身、休息、儿童游玩设施、标识标牌、停车充电桩、快递柜等)等工程综合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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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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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302810380022355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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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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梨洲街道三江口未来社区改造提升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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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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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302810380022355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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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招标估算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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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84,8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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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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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性资金,自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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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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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标人:
3.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和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1)设计资质(2)施工资质:
(1)设计资质: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成员单位)具有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2)施工资质: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合法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或由具备上述(1)(2)资质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资质。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要求:联合体投标时须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联合体协议书的牵头人必须为承担本项目全部施工工作的单位,联合体成员施工承包单位应为承担本项目全部施工工作的单位。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 2 家。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3项目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工程贰级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类证书; 项目负责人负责组织合同工作的实施,对整体项目进度、质量、安全进行协调控制。
3.4施工负责人 (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拟派,可兼任项目负责人) :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工程贰级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类证书;
3.5拟派主设计师(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拟派)具有国家贰级注册建筑师及以上执业资格,
3.6至投标截止之日,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3.7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拟派设计负责人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三)其他:
3.8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还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登记 (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双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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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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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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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方式(访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址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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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04-30至2024-05-28,获取方法: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home)自行下载。
4.2 潜在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前应办理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具体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主体登记”栏目进行操作。
4.3 投标人须缴纳系统使用费 100 元。
4.4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招标公告节点自动填充】(北京时间,下同)
4.5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招标公告节点自动填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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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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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05-30,递交方式: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招标公告节点自动填充】
5.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gbweb/login)。
5.3 逾期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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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公告的媒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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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log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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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监督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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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姚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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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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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74-62835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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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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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点击跳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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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平台接收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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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30 15:1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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