鄞州区GX05-01-16-05(高新区)地块土壤修复项目[A3302310370025829001001]

发布时间:2025-12-10来源: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鄞州区GX05011605高新区地块土壤修复项目

项目详情

<span id="litPosition">信息公开招标公告</span>
项目名称:
鄞州区GX05-01-16-05(高新区)地块土壤修复
项目代码:
招标人:
名称: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地址:宁波市高新区广贤路999号
联系人:孙老师
电话:0574-89288942
代理机构:
名称:宁波弘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高新区研发园C15幢12A层
联系人:杨利波、金与喆、袁钦、陈俏
电话:0574-87569353
项目概况:
2.1项目概况:项目总投资约 4580 万元(其中工程投资约4580 万元)。建设规模:该项目土壤修复面积约13806平方米,修复方量约42085立方米。具体修复包括在开挖进场前针对整体污染区域进行原场危废鉴定;根据污染区域不同,对污染土壤进行开挖,开挖深度为1.5米-5.5米;针对开挖污染土壤进行筛分,将筛上物(建渣)冲洗后作为回填渣土备用,筛下物(污染土壤)直接外运至水泥窑协同处置。建设地点:项目位于高新区北二路,东至规划道路,南至甬江大道,西至规划绿地,北至甬江及沿江绿带。2.2本次招标范围:鄞州区GX05-01-16-05(高新区)地块土壤污染修复,主要包括施工准备、修复实施、自检、验收及场地清退,具体详见本项目修复技术方案。☑本次招标控制价:4359.3092万元。2.3施工总工期:150日历天。注:150日历天施工总工期是指自开工报告载明的开工之日起,至报告通过专家评审会并进行备案且移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后。质量要求:满足修复目标值要求,通过第三方的检测和验收。安全要求: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招标条件:
鄞州区GX05-01-16-05(高新区)地块土壤修复项目已由宁波高新区经济发展局以甬高新经〔2025〕190号批复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招标人为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委托代理机构为宁波弘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内容、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总投资约 4580 万元(其中工程投资约4580 万元)。建设规模:该项目土壤修复面积约13806平方米,修复方量约42085立方米。具体修复包括在开挖进场前针对整体污染区域进行原场危废鉴定;根据污染区域不同,对污染土壤进行开挖,开挖深度为1.5米-5.5米;针对开挖污染土壤进行筛分,将筛上物(建渣)冲洗后作为回填渣土备用,筛下物(污染土壤)直接外运至水泥窑协同处置。建设地点:项目位于高新区北二路,东至规划道路,南至甬江大道,西至规划绿地,北至甬江及沿江绿带。2.2本次招标范围:鄞州区GX05-01-16-05(高新区)地块土壤污染修复,主要包括施工准备、修复实施、自检、验收及场地清退,具体详见本项目修复技术方案。☑本次招标控制价:4359.3092万元。2.3施工总工期:150日历天。注:150日历天施工总工期是指自开工报告载明的开工之日起,至报告通过专家评审会并进行备案且移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后。质量要求:满足修复目标值要求,通过第三方的检测和验收。安全要求: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招标规模:
该项目土壤修复面积约13806 平方米,修复方量约 42085 立方米。具体修复包括在开挖进场前针对整体污染区域进行原场危废鉴定;根据污染区域不同,对污染土壤进行开挖,开挖深度为1.5米-5.5米;针对开挖污染土壤进行筛分,将筛上物(建渣)冲洗后作为回填渣土备用,筛下物(污染土壤)直接外运至水泥窑协同处置。
标段(包)划分:
1
标段(包)名称:
鄞州区GX05-01-16-05(高新区)地块土壤修复项目
标段(包)编号:
A3302310370025829001001
标段(包)招标估算金额:
43,593,092.00元
资金来源:
财政性资金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投标人:3.1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3.2自2020年7月1日以来完成过单个合同造价达到本次招标项目造价60%及以上(即单项合同金额2615.5856万元)的同类型项目业绩,完成时间以有效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证明资料或生态环境部门发布的移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公示日期为准。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二)拟派项目负责人:3.5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三)其他:3.6拟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少于1人,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3.7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方式(访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址和方法):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12-10至2026-01-04,获取方法:网上下载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方式: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6-01-06,递交方式:系统上传
发布公告的媒介:
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ggzy.zj.gov.cn)和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V2.0(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login)上发布。
行政监督机构:
宁波高新区建设和交通管理局(生态环境)
电话:
89289021
来源平台:
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服务平台接收时间:
2025-12-10 17:08: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