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宁燃液化气有限公司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A3302250290025706001001]

象山县发布时间:2025-12-03来源: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中标候选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 项目名称: 象山宁燃液化气有限公司改造工程施工

项目详情

<span id="litPosition">信息公开招标公告</span>
项目名称:
象山宁燃液化气有限公司改造工程(施工)
项目代码:
2505-330225-04-01-455847
招标人:
名称:象山宁燃液化气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江北区梅堰路33号
联系人:甘智林
电话:13095912359
代理机构:
名称:佑昌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东裕路155号恒兴科创大厦E座10楼
联系人:张杰、唐涛、李天宇、吴强、陆柯妤、卢赞、钟波达
电话:0574-87102885
项目概况:
招标条件:
(一)投标人: 3.1 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工业管道安装GC2)。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5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注册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三)其他: 3.6拟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少于 1 人,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7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招标内容、范围:
象山宁燃液化气有限公司改造工程包括新建地下储罐区(3个50立方米埋地卧)、1座灌瓶间、1 座压缩机间、1座烃泵棚、1个槽车卸车台以及消防回车场地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招标规模:
象山宁燃液化气有限公司改造工程项目用地面积约 4221.16平方米,建筑面积185.61平方米,设计 3 个50m³埋地卧罐,其中一台为残液罐,储存总容积 150m³,设计计算月平均日灌装量为 1200 瓶(约 18 吨)。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地下储罐区(3 个50m³埋地卧罐)、1 座灌瓶间、1 座压缩机间、1 座烃泵棚、1 个槽车卸车台以及消防回车场地等。
标段(包)划分:
A3302250290025706001001
标段(包)名称:
象山宁燃液化气有限公司改造工程(施工)
标段(包)编号:
A3302250290025706001001
标段(包)招标估算金额:
5,042,973.00元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投标人: 3.1 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工业管道安装GC2)。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5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注册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三)其他: 3.6拟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少于 1 人,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7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方式(访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址和方法):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12-03至2025-12-23,获取方法: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home)自行下载。 4.2 潜在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前应办理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具体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主体登记”栏目进行操作。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方式: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12-24,递交方式:5.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gbweb/login)。 5.3 逾期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发布公告的媒介: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login)
行政监督机构:
象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
0574-89387951
来源平台:
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服务平台接收时间:
2025-12-03 10:02: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