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州大道(规划二路-祥龙路)道路工程监理招标公告[A3311011160017475001001]

发布时间:2025-08-26来源: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 项目名称: 处州大道规划二路祥龙路道路工程监理

项目详情

<span id="litPosition">信息公开招标公告</span>
项目名称:
处州大道(规划二路-祥龙路)道路工程监理
项目代码:
2504-331151-04-01-200545
招标人:
名称: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
地址:
联系人:吴子伟
电话:0578-2990563
代理机构:
名称: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丽水市丽青路141号
联系人:林波军
电话:159****7088
项目概况:
处州大道(规划二路-祥龙路)道路工程全过程监理,包括施工图纸的交底会审、施工阶段一直到保修阶段的质量监督、进度控制、造价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档案资料的管理、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监督、对已完工程量的审核、配合甲方询价工作、工程竣工验收、质量缺陷责任期、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等。
招标条件:
招标内容、范围:
处州大道(规划二路-祥龙路)道路工程全过程监理,包括施工图纸的交底会审、施工阶段一直到保修阶段的质量监督、进度控制、造价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档案资料的管理、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监督、对已完工程量的审核、配合甲方询价工作、工程竣工验收、质量缺陷责任期、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等。;处州大道(规划二路-祥龙路)道路工程全过程监理,包括施工图纸的交底会审、施工阶段一直到保修阶段的质量监督、进度控制、造价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档案资料的管理、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监督、对已完工程量的审核、配合甲方询价工作、工程竣工验收、质量缺陷责任期、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等。
招标规模:
本次招标范围内包含2条市政道路及其配套设施。道路分别为:处州大道(0+000~1+540.64)、规划三路(0+000~0+255.90)。道路总长度约1797米,道路总面积约86500平方米,路两侧面积约8615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给水工程、交通工程、电力工程、箱涵工程、照明工程和附属工程等。
标段(包)划分:
处州大道(规划二路-祥龙路)道路工程全过程监理,包括施工图纸的交底会审、施工阶段一直到保修阶段的质量监督、进度控制、造价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档案资料的管理、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监督、对已完工程量的审核、配合甲方询价工作、工程竣工验收、质量缺陷责任期、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等。;处州大道(规划二路-祥龙路)道路工程全过程监理,包括施工图纸的交底会审、施工阶段一直到保修阶段的质量监督、进度控制、造价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档案资料的管理、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监督、对已完工程量的审核、配合甲方询价工作、工程竣工验收、质量缺陷责任期、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等。
标段(包)名称:
处州大道(规划二路-祥龙路)道路工程监理
标段(包)编号:
A3311011160017475001001
标段(包)招标估算金额:
1,582,200.00元
资金来源:
财政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暂无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方式(访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址和方法):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08-26至2025-09-16,获取方法:1.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其相关附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网址: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lssggzy.lishui.gov.cn/); 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lssggzy.lishui.gov.cn/),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5年8月26日起。 4.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招标公告、更正公告、答疑澄清文件、修改文件等内容,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如有答疑澄清文件,投标人必须下载最新答疑澄清文件并导入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否则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开标。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未取得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栏目进行查看。主体库注册咨询电话:4009980000;CA锁办理及业务咨询详见浙江省CA签章互认系统(https://ggzy.zj.gov.cn/zhejiangnew/ca_system.html)。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方式: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09-16,递交方式: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传输递交至丽水市公共资源平台电子交易平台2.0。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发布公告的媒介:
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ggzy.zj.gov.cn/ 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lssggzy.lishui.gov.cn
行政监督机构:
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
0578-2131696
信息来源:
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接收时间:
2025-08-26 17:0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