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龙泉市城区排水排涝工程联建房区块排涝改造项目监理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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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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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市城区排水排涝工程—联建房区块排涝改造项目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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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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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2-331181-04-01-2057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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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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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龙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联系人:季峰
电话:159****5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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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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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丽水秋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龙泉市龙翔小区3幢三单元201室
联系人:刘宇
电话:0578-7110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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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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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市城区排水排涝工程—联建房区块排涝改造项目施工期、施工间歇期和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监理,包括不仅限于施工图纸的交底会审、施工阶段一直到保修阶段的质量监督、进度控制、造价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档案资料的管理、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监督、对已完工程量的审核、配合甲方询价工作、工程竣工验收、质量缺陷责任期、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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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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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标人
3.1具有:建设部核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在 丽水市智慧工地系统 公布的监理企业信用评价中须具有 B 等级及以上(以“丽水市智慧工地系统”公布的监理企业2025年7月份企业信用等级为准);
(二)拟派总监理工程师
3.7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具有建设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已录入、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未锁定;
3.9本次招标(☑允许/□不允许)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建合同工程,☑允许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9.1投标人提供在建工程业主出具的同意书;
☑3.9.2招标人对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建工程的具体要求 在建或预中标工程不超过2个,且投标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丽水市辖区范围外无在建或预中标工程。
(三)其他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自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招标人在定标前向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
3.1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总监理工程师与企业主要负责人(特指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中载明的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3.14投标人或总监理工程师“被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承接业务(含丽水市外)且在限制期内”的,或总监理工程师是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或总监理工程师有2个及以上建设行业执(从)业资格但不在同一个单位注册或登记的,或监理班子人员未在投标单位交纳养老保险的,谢绝参加该项目投标;
3.15本工程不接受挂靠,有串标、围标、虚假投标及其它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其它相关规定的,将不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后项目监理组人员(含总监)不得在其他工程任职或投标,投标人所派的总监理工程师不得有在建或预中标项目且必须符合丽水市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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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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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市城区排水排涝工程—联建房区块排涝改造项目施工期、施工间歇期和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监理,包括不仅限于施工图纸的交底会审、施工阶段一直到保修阶段的质量监督、进度控制、造价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档案资料的管理、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监督、对已完工程量的审核、配合甲方询价工作、工程竣工验收、质量缺陷责任期、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等。;项目主要对区块内给排水管网进行改造,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建设地点:位于龙泉市城区,包括三个街道十四个联建房小区:龙渊街道(城东C、E区块、二村联建房、四村联建房)、剑池街道(青瓷城西联建房、龙泉中职校西北联建房、翁仁二期联建房、芳野社门头地块、宏山联建房、宫头新村、美林公馆东侧联建房、高速出口松溪路联建房、南大洋联建房、宏山下湾联建房);塔石街道(振兴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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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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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主要对区块内给排水管网进行改造,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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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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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市城区排水排涝工程—联建房区块排涝改造项目施工期、施工间歇期和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监理,包括不仅限于施工图纸的交底会审、施工阶段一直到保修阶段的质量监督、进度控制、造价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档案资料的管理、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监督、对已完工程量的审核、配合甲方询价工作、工程竣工验收、质量缺陷责任期、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等。;项目主要对区块内给排水管网进行改造,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建设地点:位于龙泉市城区,包括三个街道十四个联建房小区:龙渊街道(城东C、E区块、二村联建房、四村联建房)、剑池街道(青瓷城西联建房、龙泉中职校西北联建房、翁仁二期联建房、芳野社门头地块、宏山联建房、宫头新村、美林公馆东侧联建房、高速出口松溪路联建房、南大洋联建房、宏山下湾联建房);塔石街道(振兴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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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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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市城区排水排涝工程—联建房区块排涝改造项目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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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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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311011160017107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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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招标估算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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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5,865,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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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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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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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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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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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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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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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方式(访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址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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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07-10至2025-08-05,获取方法:2025年07月10日起潜在投标人可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s://lssggzy.lishui.gov.cn/)”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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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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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08-05,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传输递交至丽水市公共资源平台电子交易平台2.0。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投标文件递交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2.0系统 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8月05日09时00分(电子交易系统显示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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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公告的媒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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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ggzy.zj.gov.cn/ 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lssggzy.lishui.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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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监督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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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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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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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78-7761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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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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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泉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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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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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0 16:4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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