鄞州人民医院医共体东吴分院改扩建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A3302120280025709001001]

鄞州区发布时间:2025-08-19来源: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中标公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告
  • 项目名称: 鄞州人民医院医共体东吴分院改扩建工程勘察设计

项目详情

<span id="litPosition">信息公开招标公告</span>
项目名称:
鄞州人民医院医共体东吴分院改扩建工程(勘察设计)
项目代码:
2507-330212-04-01-102431
招标人:
名称:宁波市鄞州区卫生健康局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学士路1221号
联系人:马工
电话:0574-87418668
代理机构:
名称:浙江联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高新区科技广场(广贤路1035号)4幢3楼
联系人:刘艳、郑均华、王惠军、宋涛、屠裕忠、黎成
电话:139****2059
项目概况:
招标条件:
(一)投标人: 3.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同时具备①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上述①②资质单位组成的联合体。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要求:联合体牵头人应承担设计任务且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负责派遣主设计师。除联合体牵头人外,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1 家。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3拟派主设计师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4拟派勘察总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勘察工作的单位负责派遣) (三)其他: 3.5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及其拟派主设计师、勘察总负责人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招标内容、范围:
鄞州人民医院医共体东吴分院改扩建工程勘察设计,包括勘察、方案设计(含深化)、初步设计(含扩初,概算)、施工图设计及施工现场配合服务等
招标规模:
项目在原东吴卫生院旧址拆除扩建,总用地面积约822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184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984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2000平方米。床位规模为50张
标段(包)划分:
A3302120280025709001001
标段(包)名称:
鄞州人民医院医共体东吴分院改扩建工程(勘察设计)
标段(包)编号:
A3302120280025709001001
标段(包)招标估算金额:
1,983,411.00元
资金来源:
财政性资金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同时具备①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上述①②资质单位组成的联合体。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要求:联合体牵头人应承担设计任务且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负责派遣主设计师。除联合体牵头人外,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1 家。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3拟派主设计师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4拟派勘察总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勘察工作的单位负责派遣) (三)其他: 3.5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及其拟派主设计师、勘察总负责人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方式(访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址和方法):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08-19至2025-09-05,获取方法: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home)自行下载。 4.2 潜在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前应办理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具体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主体登记”栏目进行操作。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方式: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09-09,递交方式:5.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gbweb/login)。 5.3 逾期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发布公告的媒介: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login)
行政监督机构:
宁波市鄞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
0574-88225165
信息来源:
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接收时间:
2025-08-19 11:0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