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水韵·神山生态康养配套工程设计
项目详情
|
项目名称:
|
水韵·神山生态康养配套工程设计
|
项目代码:
|
2502-331127-04-01-148534
|
|
招标人:
|
名称:景宁畲族自治县环敕木山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南路608号5号楼一层
联系人:雷靖南
电话:0578-5621460
|
代理机构:
|
名称: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景宁县人民北路祥源商贸城2幢2楼
联系人:姚亚
电话:0578-5083626
|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包含红线范围内方案设计优化、初步设计(含投资概算编制),并与相关专业部门做好设计衔接工作及后期服务配合等所有内容。承担本项目所涉及的与设计有关的技术经济分析、各类专项审查、各类论证等及相关的专家费等。本项目实行工程设计总承包,若中标单位对招标范围内的部分设计内容无专项设计资质的允许分包给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单位,但必须在分包前报经招标人批准,费用计入本次报价。
|
||
|
招标条件:
|
无
|
||
|
招标内容、范围:
|
本项目包含红线范围内方案设计优化、初步设计(含投资概算编制),并与相关专业部门做好设计衔接工作及后期服务配合等所有内容。承担本项目所涉及的与设计有关的技术经济分析、各类专项审查、各类论证等及相关的专家费等。本项目实行工程设计总承包,若中标单位对招标范围内的部分设计内容无专项设计资质的允许分包给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单位,但必须在分包前报经招标人批准,费用计入本次报价。;本项目包含红线范围内方案设计优化、初步设计(含投资概算编制),并与相关专业部门做好设计衔接工作及后期服务配合等所有内容。承担本项目所涉及的与设计有关的技术经济分析、各类专项审查、各类论证等及相关的专家费等。本项目实行工程设计总承包,若中标单位对招标范围内的部分设计内容无专项设计资质的允许分包给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单位,但必须在分包前报经招标人批准,费用计入本次报价。
|
||
|
招标规模:
|
项目以特色空中缆车为串联,打造以“畲族文化、敕木风情、休闲度假”为主要特色的水韵、神山特色文旅项目。项目规划面积100万平方米,项目预计总投资100000万元,建安工程费约74500万元。建设内容包含:1)空中飞车;长度约6.5km,串联周湖至蒲垟湖(中间停靠惠明寺),串点成线,打造为景宁空中观景线。2)蒲垟湖综合度假服务中心配套工程;对服务中心周边进行景观升级打造,并进行水库水生态修复工程。3)敕木山探秘畲乡地心四季冰雪小镇;对敕木山地下空间进行开发利用与改造,围绕在地畲族文化挖掘、梦幻冰雪体验、科技沉浸、网红休闲业态等业态植入,打造全业态休闲体验。洞内地下空间总计约410000m³。4)敕木山江南雪国一期:对敕木山山顶区域进行观光塔及观景平台打造,对环敕木山区域进行山体修复。
|
标段(包)划分:
|
本项目包含红线范围内方案设计优化、初步设计(含投资概算编制),并与相关专业部门做好设计衔接工作及后期服务配合等所有内容。承担本项目所涉及的与设计有关的技术经济分析、各类专项审查、各类论证等及相关的专家费等。本项目实行工程设计总承包,若中标单位对招标范围内的部分设计内容无专项设计资质的允许分包给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单位,但必须在分包前报经招标人批准,费用计入本次报价。;本项目包含红线范围内方案设计优化、初步设计(含投资概算编制),并与相关专业部门做好设计衔接工作及后期服务配合等所有内容。承担本项目所涉及的与设计有关的技术经济分析、各类专项审查、各类论证等及相关的专家费等。本项目实行工程设计总承包,若中标单位对招标范围内的部分设计内容无专项设计资质的允许分包给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单位,但必须在分包前报经招标人批准,费用计入本次报价。
|
|
标段(包)名称:
|
水韵·神山生态康养配套工程设计
|
标段(包)编号:
|
A3311011160016673001001
|
|
标段(包)招标估算金额:
|
1,015,000.00元
|
资金来源:
|
财政
|
|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
暂无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方式(访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址和方法):
|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04-17至2025-05-08,获取方法:2025年 4月17日起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lssggzy.lishui.gov.cn)”下载。
|
||
|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方式:
|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05-08,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传输递交至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lssggzy.lishui.gov.cn/lsweb/)。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未完成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
||
|
发布公告的媒介:
|
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ggzy.zj.gov.cn/ 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lssggzy.lishui.gov.cn
|
||
|
行政监督机构:
|
景宁畲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电话:
|
0578-5610073
|
|
信息来源:
|
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景宁分中心
|
接收时间:
|
2025-04-17 18:06: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