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江路(滨海大道 -兴城路)两侧生态修复新建工程招标公告[A3302810380025957001001]

余姚市发布时间:2025-11-06来源: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直接登记项目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 项目名称: 临江路滨海大道兴城路两侧生态修复新建工程

项目详情

<span id="litPosition">信息公开招标公告</span>
项目名称:
临江路(滨海大道 -兴城路)两侧生态修复新建工程
项目代码:
2408-330281-04-01-229246
招标人:
名称:余姚市海际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余姚市滨海新城中意宁波生态园兴滨路28号
联系人:李烈
电话:152****9615
代理机构:
名称:浙江益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二环北路56-60号(正大装饰商城)综合楼办公区515
联系人:张再
电话:187****9508
项目概况:
招标条件:
☑3.1 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2 业绩要求:自2020年7月1日(以工程交工或竣工验收日期为准)以来完成过单项合同造价达到3000万元且验收合格的园林绿化工程项目, 资格审查业绩: 1、投标人可选择以下(1)或(2)提供业绩证明资料: (1)信息平台查询结果打印页【信息平台指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任一平台】。如信息平台查询结果打印页不能体现业绩要求的应另提供资料由评标委员会认定。 (2)①中标通知书、②施工合同、③竣工验收合格资料(至少包有施工合同双方、设计、监理四方签章)、④可查询该业绩情况的行政主管部门有效联系方式或公示网址。缺少前款任意一项的,该项目将不被认定为类似项目。缺少上述任意一项的,该项目将不被认定为类似项目。如相关内容不能体现业绩要求的应另提供资料由评标委员会认定。 注 1:园林绿化工程是指按 2017 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的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的通知中所述工程。 注2:投标人的类似项目如采用综合性工程业绩且业绩中包括园林绿化工程的,如合同中不能单独体现园林绿化工程部分造价,则须提供该工程的结算审核报告(表),并且能明确反映该综合性工程中园林绿化部分工程审核后的造价达到规定的造价,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5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园林绿化类的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三)其他: □3.6 拟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少于1人,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7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招标内容、范围:
绿化工程、绿道及构架、公厕、照明、给排水等附属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招标规模:
该工程位于中意宁波生态园,南起滨海大道,北至兴城路,新建绿化带长约为1700米,道路两侧绿化带宽度各约30米,用地面积约97888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绿化工程及绿道、构架、公厕、照明、给排水等附属工程。工程总投资为4094.57万元,由余姚市海际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组织实施,建设所需资金除市财政筹措外,其余由公司自筹。
标段(包)划分:
A3302810380025957001001
标段(包)名称:
临江路(滨海大道 -兴城路)两侧生态修复新建工程
标段(包)编号:
A3302810380025957001001
标段(包)招标估算金额:
37,843,537.00元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 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2 业绩要求:自2020年7月1日(以工程交工或竣工验收日期为准)以来完成过单项合同造价达到3000万元且验收合格的园林绿化工程项目, 资格审查业绩: 1、投标人可选择以下(1)或(2)提供业绩证明资料: (1)信息平台查询结果打印页【信息平台指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任一平台】。如信息平台查询结果打印页不能体现业绩要求的应另提供资料由评标委员会认定。 (2)①中标通知书、②施工合同、③竣工验收合格资料(至少包有施工合同双方、设计、监理四方签章)、④可查询该业绩情况的行政主管部门有效联系方式或公示网址。缺少前款任意一项的,该项目将不被认定为类似项目。缺少上述任意一项的,该项目将不被认定为类似项目。如相关内容不能体现业绩要求的应另提供资料由评标委员会认定。 注 1:园林绿化工程是指按 2017 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的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的通知中所述工程。 注2:投标人的类似项目如采用综合性工程业绩且业绩中包括园林绿化工程的,如合同中不能单独体现园林绿化工程部分造价,则须提供该工程的结算审核报告(表),并且能明确反映该综合性工程中园林绿化部分工程审核后的造价达到规定的造价,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5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园林绿化类的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三)其他: □3.6 拟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少于1人,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7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方式(访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址和方法):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11-06至2025-11-21,获取方法: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home)自行下载。 4.2 潜在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前应办理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具体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主体登记”栏目进行操作。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方式: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11-27,递交方式:5.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gbweb/login)。 5.3 逾期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发布公告的媒介: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login)
行政监督机构:
余姚市营商环境建设办公室
电话:
0574-62773903
来源平台:
余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接收时间:
2025-11-06 15:4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