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庆元县屏都新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一期设计
项目详情
|
项目名称:
|
庆元县屏都新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一期设计
|
项目代码:
|
2207-331126-04-01-501549
|
|
招标人:
|
名称:庆元县经投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项小芳
电话:198****2773
|
代理机构:
|
名称: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庆元县新建路24号
联系人:吴晓枫
电话:0578-2750189
|
|
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庆元县屏都综合新区,总用地面积 21599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 57305 平方米;主要建设集商业、人才公寓、酒店、展示大厅、停车服务等功能为一体的智能创造服务基地,为经济开发区提供完善便捷的基础配套服务。项目估算总投资约3249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5188万元。
|
||
|
招标条件:
|
无
|
||
|
招标内容、范围:
|
共分为一个标段。招标内容具体包括:总体规划和建筑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投资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地下室人防、基坑围护、边坡治理、场地平整、主体建筑、水电安装、暖通设施(含新风系统)、消防、给排水、热水、弱电智能化系统、室内外装修(含幕墙)、室外附属、道路、景观绿化、标识标牌等用地红线内的全部内容等)及专项设计、危大工程专项设计(如有)、工程设计咨询及后续服务。本项目实行工程设计总承包,若中标单位对招标范围内的部分设计内容无专项设计资质的允许分包给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单位,但必须在分包前报经招标人批准。;项目位于庆元县屏都综合新区,总用地面积 21599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 57305 平方米;主要建设集商业、人才公寓、酒店、展示大厅、停车服务等功能为一体的智能创造服务基地,为经济开发区提供完善便捷的基础配套服务。项目估算总投资约3249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5188万元。
|
||
|
招标规模:
|
项目位于庆元县屏都综合新区,总用地面积 21599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 57305 平方米;主要建设集商业、人才公寓、酒店、展示大厅、停车服务等功能为一体的智能创造服务基地,为经济开发区提供完善便捷的基础配套服务。项目估算总投资约3249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5188万元。
|
标段(包)划分:
|
共分为一个标段。招标内容具体包括:总体规划和建筑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投资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地下室人防、基坑围护、边坡治理、场地平整、主体建筑、水电安装、暖通设施(含新风系统)、消防、给排水、热水、弱电智能化系统、室内外装修(含幕墙)、室外附属、道路、景观绿化、标识标牌等用地红线内的全部内容等)及专项设计、危大工程专项设计(如有)、工程设计咨询及后续服务。本项目实行工程设计总承包,若中标单位对招标范围内的部分设计内容无专项设计资质的允许分包给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单位,但必须在分包前报经招标人批准。;项目位于庆元县屏都综合新区,总用地面积 21599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 57305 平方米;主要建设集商业、人才公寓、酒店、展示大厅、停车服务等功能为一体的智能创造服务基地,为经济开发区提供完善便捷的基础配套服务。项目估算总投资约3249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5188万元。
|
|
标段(包)名称:
|
庆元县屏都新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一期设计
|
标段(包)编号:
|
A3311011160017031001001
|
|
标段(包)招标估算金额:
|
5,893,991.00元
|
资金来源:
|
财政
|
|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
暂无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方式(访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址和方法):
|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06-12至2025-07-03,获取方法:(一)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二)2025年6月12日起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s://lssggzy.lishui.gov.cn/)”下载。
(三)未取得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栏目进行查看。主体库注册咨询电话:0578-2350233;CA锁办理咨询电话:400 0878198 0578-2292759。
(四)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招标公告、更正公告、答疑澄清文件、修改文件等内容,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如有答疑澄清文件,投标人必须下载最新答疑澄清文件并导入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重新制作投标文件并上传。投标人因自身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
||
|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方式:
|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07-03,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传输递交至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s://lssggzy.lishui.gov.cn/)。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未完成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
||
|
发布公告的媒介:
|
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ggzy.zj.gov.cn/ 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lssggzy.lishui.gov.cn
|
||
|
行政监督机构:
|
庆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电话:
|
0578-6113262
|
|
信息来源:
|
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庆元分中心
|
接收时间:
|
2025-06-12 16:45: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