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康市南苑区块旧城改造安置地块NY06-03地块安置房建设工程和永康市城市更新南苑片区(七期)建设工程二标段NY05-04地块(重招)[A3307840900007313003001]
- 项目名称: 永康市南苑区块旧城改造安置地块NY0603地块安置房建设工程和永康市城市更新南苑片区七期建设工程二标段504地块重招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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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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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康市南苑区块旧城改造安置地块NY06-03地块安置房建设工程和永康市城市更新南苑片区(七期)建设工程二标段NY05-04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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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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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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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永康城投城市改造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永康市江南街道金胜路66号五楼505室
联系人:程文钊
电话:13967920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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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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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浙江中投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华顺大厦1802
联系人:陈国祥
电话:13456907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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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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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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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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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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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为全过程代建开发项目,全过程代建开发从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备案)后开始,除征地拆迁和监理外,代建开发单位负责项目全过程开发及管理,根据企业性质和资质对项目前期手续办理、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等进行实施及管理,待竣工验收、办理不动产证后移交建设单位,并承担质保期内的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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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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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标段:永康市南苑区块旧城改造安置地块NY06-03地块安置房建设工程,总用地面积22371㎡,总建筑面积约为97652.18㎡,地上建筑面积约为60998.93㎡。二标段:永康市城市更新南苑片区(七期)建设工程二标段NY05-04地块,总用地面积14403.06㎡,总建筑面积约为59163.48㎡,地上建筑面积约为331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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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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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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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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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康市南苑区块旧城改造安置地块NY06-03地块安置房建设工程(重招);永康市城市更新南苑片区(七期)建设工程二标段NY05-04地块(重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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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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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307840900007313003001;A3307840900007313003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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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招标估算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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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0,790,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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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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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筹及银行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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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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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具备房地产开发二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2)具备房地产开发二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和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企业的联合体。注:如已按建筑业企业资质改革要求取得新版资质证书的,提供相对应的资质。3.2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3.2.1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如为联合体投标,由牵头人派遣),并且无参与在建工程。须出具在本单位1个月及以上的社会保险参保凭证【以社保机构(盖章)出具养老保险参保清单为准,参保单位和投标人名称(或投标人分公司名称)须一致】;如为退休人员的,则需提供退休相关证明、返聘合同和近1个月投标人单位工资发放记录。3.2.2拟派施工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三类人员”B类证书(如为联合体投标,由施工总承包单位联合体成员派遣),并且无参与在建工程。须出具在本单位1个月及以上的社会保险参保凭证【以社保机构(盖章)出具养老保险参保清单为准,参保单位和投标人名称(或投标人分公司名称)须一致】;如为退休人员的,则需提供退休相关证明、返聘合同和近1个月投标人单位工资发放记录。3.2.3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互相不得兼任;如为联合体投标的,拟派项目负责人由牵头人派遣。如项目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有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如在监管系统备案的项目,项目在监管系统转为竣工状态)或合同解除日期(如在监管系统备案的项目,项目负责人永久解锁项目关联)】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各成员单位的权利义务等事项;②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为房地产开发二级及以上资质企业,负责联合体在本次投标活动和合同的全面实施;③联合体成员总数(含牵头人)不得超过2家;④联合体各方需具备与所承担工作内容相适应的资质;⑤联合体各方仅限承担项目的全过程代建开发(除施工)或施工中的一项工作任务,承接的工作任务不允许相互交叉;⑥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组建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项目投标。3.4开标当日,投标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不在被永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投标人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内。3.5开标当日,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无涉嫌犯罪在羁押或因犯罪被判刑在刑期内(包括缓刑及监外执行)。3.6投标人在投标时,需提供符合上述3.4、3.5这二条要求的承诺书。;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具备房地产开发二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2)具备房地产开发二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和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企业的联合体。注:如已按建筑业企业资质改革要求取得新版资质证书的,提供相对应的资质。3.2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3.2.1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如为联合体投标,由牵头人派遣),并且无参与在建工程。须出具在本单位1个月及以上的社会保险参保凭证【以社保机构(盖章)出具养老保险参保清单为准,参保单位和投标人名称(或投标人分公司名称)须一致】;如为退休人员的,则需提供退休相关证明、返聘合同和近1个月投标人单位工资发放记录。3.2.2拟派施工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三类人员”B类证书(如为联合体投标,由施工总承包单位联合体成员派遣),并且无参与在建工程。须出具在本单位1个月及以上的社会保险参保凭证【以社保机构(盖章)出具养老保险参保清单为准,参保单位和投标人名称(或投标人分公司名称)须一致】;如为退休人员的,则需提供退休相关证明、返聘合同和近1个月投标人单位工资发放记录。3.2.3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互相不得兼任;如为联合体投标的,拟派项目负责人由牵头人派遣。如项目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有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如在监管系统备案的项目,项目在监管系统转为竣工状态)或合同解除日期(如在监管系统备案的项目,项目负责人永久解锁项目关联)】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各成员单位的权利义务等事项;②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为房地产开发二级及以上资质企业,负责联合体在本次投标活动和合同的全面实施;③联合体成员总数(含牵头人)不得超过2家;④联合体各方需具备与所承担工作内容相适应的资质;⑤联合体各方仅限承担项目的全过程代建开发(除施工)或施工中的一项工作任务,承接的工作任务不允许相互交叉;⑥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组建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项目投标。3.4开标当日,投标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不在被永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投标人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内。3.5开标当日,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无涉嫌犯罪在羁押或因犯罪被判刑在刑期内(包括缓刑及监外执行)。3.6投标人在投标时,需提供符合上述3.4、3.5这二条要求的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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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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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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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方式(访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址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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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11-22至2024-12-13,获取方法:网上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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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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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12-13,递交方式:系统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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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公告的媒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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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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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监督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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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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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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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79-89293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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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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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康市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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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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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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