鄞州区姜山镇东光产业园二期租赁运营项目招标公告

鄞州区发布时间:2026-01-16来源: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 项目名称: 鄞州区姜山镇东光产业园二期租赁运营项目
  • 项目地址: 鄞州区姜山镇东光村4
  • 报名结束时间: 2026-02-04
  • 开标时间: 2026-02-04

项目详情

<span id="litPosition">中标结果公示</span>
标题:
鄞州区姜山镇东光产业园二期租赁运营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YZ-NCCQ(2026)-005
项目名称:
鄞州区姜山镇东光产业园二期租赁运营项目
公告内容:

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东光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委托,对 鄞州区姜山镇东光产业园二期租赁运营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招标编号: YZ-NCCQ(2026)-005

2、项目名称:鄞州区姜山镇东光产业园二期租赁运营项目

3、项目地点:鄞州区姜山镇东光村

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5、招租规模: 建筑 面积 8477.78

6 首年度 租金最低限价(不含租金税费):人民币 2011353 /年

7 、租期: 10

序号

项目名称

坐落

结构

出租建筑面积(㎡)

评估单价 (元/㎡·日)

首年度租金最低限价(元 /年)

1

鄞州区姜山镇东光产业园二期租赁运营项目

姜山镇东光村产业园二期( 3号厂房

钢混

8477.78

0.65

2011353

二、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中标候选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候选资格。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投标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实行资格后审。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宁波市鄞州区基层小型平台(https://yinzhou.hibidding.com/web/home)”进行企业注册,然后登陆该系统参与下载招标文件等业务操作。

2、请投标人于 2026年 2 3 16 00分 (北京时间)前在宁波市鄞州区基层小型平台中 -鄞州区其他交易系统模块(https://yzggjy.nbyz.cn/jsgc/login)中下载本项目对应的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备注:投标人可根据“宁波市鄞州区基层小型平台中-其他交易系统模块”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该费用须在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前在鄞州区电子交易平台中—其他交易系统模块完成支付,否则,招标(代理)人将拒绝其投标。

4、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供应商应于 202 6 2 4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鄞州区惠江路 567号(鄞州区妇儿医院对面)鄞州区政务服务中心五楼,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电子指示屏】,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没有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能参加投标。不接受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

五、开标时间和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 202 6 2 4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在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鄞州区惠江路 567号(鄞州区妇儿医院对面)鄞州区政务服务中心五楼,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电子指示屏】开标,供应商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六、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20000 0 元。

2、形式一:银行电汇或者网银(公对公转账形式)直接缴入系统提供虚拟子账户(保证金收退银行窗口不办理任何形式的现场缴付)

形式二:投标保证保险

操作说明:由投标人在 “宁波市鄞州区基层小型平台”进入各自交易系统中的“业务管理—费用管理”选择需缴纳项目,点击“缴纳”后,可以选择“线下支付”或“保险”,获取保证金缴纳说明书,根据缴纳说明书所述事宜进行缴纳。保证金缴纳或购买保险后,请各投标人在“宁波市鄞州区基层小型平台”中的保证金页面确认“缴费状态”为“已支付匹配成功”。

提交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 202 6 2 3 16时00分 (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特别提示: 1、投标保证金要求从单位基本账户进出,收退规则按《关于投标保证金统一收退工作的通知》执行(详见宁波市鄞州区基层小型平台系统)。

、信息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活动有关信息在 “宁波市鄞州区基层小型平台(https://yinzhou.hibidding.com/web/home)网站上公布,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竞标人。

、联系方式

招标 人名称: 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东光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 代理机构: 鸿耀项目管理咨询(宁波)有限公司

地址: 宁波市鄞州区塘溪镇塘盛路 23号1-23

联系人:俞工

电话: 18857446993

监管单位: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人民政府

公告发布时间:
2026-01-14
交易业务类型:
信息来源:
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服务平台接收时间:
2026-01-16 08:2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