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桥镇岐阳村2025年到期厂房、场地租赁项目(第二批)招标公告

海曙区发布时间:2025-12-05来源: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中标公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高桥镇岐阳村2025年到期厂房场地租赁项目第二批
  • 开标时间: 2025-12-26

项目详情

<span id="litPosition">中标结果公示</span>
标题:
高桥镇岐阳村2025年到期厂房、场地租赁项目(第二批)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NBYY-2025-007
项目名称:
高桥镇岐阳村2025年到期厂房、场地租赁项目(第二批)
公告内容:

项目概况:

高桥镇岐阳村 2025年到期厂房、场地租赁项目(第二批) 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宁波市海曙区基层小型平台 https://haishu.hibidding.com/web/home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 12 26 9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 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编号: NBYY-2025-007

2、 项目名称: 高桥镇岐阳村 2025年到期厂房、场地租赁项目(第二批)

3、 采购需求:

标段

招标内容

招标需求

租赁期限

招租面积

年租金最低

1

原村委大楼

资产 出租

3年 ,合同一年一签

建筑面积 867平方米

154000元

2

岐山采石场开采场地西首厂房

建筑面积 2553.98平方米

223700元

3

周家浦张家湾 1号厂房及附属场地

建筑面积 2899.43平方米,场地面积10.15亩

342200元

4

周家浦工业区 3号厂房

建筑面积 642平方米

58200元

5

周家浦碶石沿旁厂房

建筑面积 992平方米

103600元

6

小岙山 1号厂房及附属场地

建筑面积 770平方米,场地面积2.91亩

97500元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的基本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或其他组织

(二)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投标人如被发现列入“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则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实行资格后审。

三、获取招标文件:

3.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规定的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 2025年 12月25 16时00分)前登录 宁波市海曙区基层小型平台 https://haishu.hibidding.com/web/home “村易通-海曙区乡镇系统”栏自行注册,并登录完善投标人信息后下载招标资料。未下载招标文件及所有相关附件资料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技术支持联系候工(15215725182)、黄工 18888603006

(备注:投标人可根据 “海曙区乡镇、石碶街道交易平台”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3.2 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3.3 招标文件 每个标段 每套售价 200元,售后不退 若多标段投标的, 该费用扣除系统报名时所缴费用外其余费用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4.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5年 12月26 9 30 分(北京时间)

4.2.投标地点: 宁波市海曙区营商环境服务中心(原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南门上,宁波市海曙区气象路 58号)(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当日现场公告)。

4.3.开标时间: 2025年 12月26 9 30 分(北京时间)

4.4.开标地点: 宁波市海曙区营商环境服务中心(原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南门上,宁波市海曙区气象路 58号)(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当日现场公告)。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标段 1为 9240 元整 标段 2为 13422 元整 标段 3为 20532 元整 标段 4为 3492 元整 标段 5为 6216 元整 标段 6为 5850 元整

收款人: 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人民政府基本建设专户

开户银行: 宁波鄞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桥支行

银行账号: 8128 0101 3020 95640

(2) 到账截止时间: 2025年12月25日 16时00分 (北京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

(3) 温馨提示 : 必须从其基本账户中汇出;另须提供一份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并在该复印件右上角备注开户银行的行号,便于标后及时退还投标保证金

2、 投标保证金退还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交易保证金在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 30天内原路退还(不计利息)。

3 、招标公告发布

媒介 :宁波市海曙区基层小型平台 https://haishu.hibidding.com/web/home。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 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岐阳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 余先生

2、 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宁波易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江南水岸广泽路 2250弄168号2楼

联系人: 翁老师

联系电话: 17805744495

公告发布时间:
2025-12-05
交易业务类型:
其他类
信息来源平台:
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信息来源时间:
2025-12-05 11:0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