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ZNC2026004嘉兴市秀洲区洪合镇建北村文化活动中心底楼朝南6号、7号、8号房屋租赁项目交易公告

海宁市发布时间:2026-01-09来源: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嘉兴市秀洲区洪合镇建北村文化活动中心底楼朝南6号7号8号房屋租赁项目交易
  • 报名开始时间: 2026-01-09
  • 报名结束时间: 2026-01-15

项目详情

<span id="litPosition">中标结果公示</span>
标题:
XZNC2026004嘉兴市秀洲区洪合镇建北村文化活动中心底楼朝南6号、7号、8号房屋租赁项目交易公告
项目编号:
00000000000000053166
项目名称:
嘉兴市秀洲区洪合镇建北村文化活动中心底楼朝南6号、7号、8号房屋租赁项目嘉兴市秀洲区洪合镇建北村文化活动中心底楼朝南6号、7号、8号房屋租赁权(建北村村委会)
公告内容:

本中心受 嘉兴市秀洲区洪合镇建北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委托,对嘉兴市秀洲区洪合镇建北村文化活动中心底楼朝南 6号、7号、8号房屋租赁项目 交易信息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站( https://jxszwsjb.jiaxing.gov.cn/col/col1229743950/index.html)进行披露,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 XZNC2026004

二、 项目 概况

标的序号

1号

标的名称

嘉兴市秀洲区洪合镇建北村文化活动中心底楼朝南 6号、7号、8号房屋租赁权 建北村村委会

建筑面积约(平方米)

90

租赁期限(年)

1

租赁用途

商业

免租期

交易起始价(元 / 年)

45000

租金递增

保证金 (元)

2700

加价幅度 (元)

100

优先权人

是否腾空

1.交易起始价为标的首年的租金。

2.标的建筑面积仅供参考,具体以实地为准。

3.标的无保留价。

4.标的租赁起始日期: 合同签订时双方合同约定

5.竞得人承租后不得擅自转租、分租或变相转租,且应符合公安、消防、卫生、环保、工商、城管等部门对相关经营活动的限制或特殊要求。

6.标的若无水、无电的,由竞得人自行向国家相关部门咨询申请是否可以开通,可以开通的,相关费用自负。 成交价款不含水电费,标的水费按 8元/吨结算,电费按1元/度结算,先缴后用。

7.竞得人设置广告、标志等,费用自理,且需经委托方和相关部门同意并办理手续。

8.本项目标的年租金为不含税价,增值税发票税金由竞得人承担。

、竞买人资格

竞买人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四、交易方式

本项目采用网上竞价(多次报价)方式进行交易,按照 “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看样时间及联系人

看样时间: 202 6 1月9日 202 6 1月15日 (工作时间) ;

看样联系人: 徐先生 联系电话: 18867679578

竞买人在规定的看样时间内,可以要求看样联系人一同前往现场。若竞买人未要求看样联系人陪同或自行前往标的现场或未前往实地看样的,视为竞买人自动放弃实地看样的相关权利,并已对交易标的实物现状予以确认。

竞买人在交易申请前,应仔细审查标的实际情况(包括权证或有关证明材料是否齐全、现场门牌是否标识或标识是否正确等),调查是否存在瑕疵,承担尽职调查责任,交易中心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 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报名

竞买人 在公告规定时间内 线上注册报名并成功缴纳 足额 保证金后 系统 自动确认竞买资格。

1.报名方式。

竞买人可通过电脑端或手机端 进行 网上注册报名, 并完成实名认证。 报名流程详见 交易须知

1)电脑端 通过浏览器访问 https://www.zjhnztb.com/pweb,进入电脑端“江南e”要素交易平台。

2 )手机端 1. 微信关注 “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公众号,进入公众号点击“交易平台”进入 微信小程序 “江南e”要素交易平台 2.微信搜索小程序 “江南e”要素交易平台

2.报名时间 2026年1月9日09:00 ~ 202 6 1月15日 16:00。

3.保证金缴纳时间:同报名时间。

竞买人应于 202 6 1月15日 16:00前缴纳保证金,保证金的缴纳时间以 系统 到账时间为准。

4.保证金缴纳方式。

本项目标的支持微信支付和 转账方式缴纳保证金。 保证金缴纳流程 详见 交易须知。

1)微信支付

竞买人可直接在 “江南 e ”要素交易平台 中通过微信支付缴纳。选择微信支付的,无需对微信账户充值,付款时通过微信绑定的银行卡直接付款即可。

2)转账

保证金应足额缴纳。竞买人可通过网银转账或非现金柜面缴款(不允许现金缴款)两种方式,向 系统自动生成的唯一随机保证金子账号 转款 ,每个保证金子账号对应一个竞买人和一个竞买标的,同时竞买多个标的的,应当分别提交报名申请、分别缴纳保证金,缴款账户可在 “江南 e ”要素交易平台“我的竞买”模块中标的详情页面查看。

5 .保证金代缴。

保证金允许代缴,缴款人名称与竞买人不一致的视为缴款人替竞买人代缴保证金。竞买人与代缴人就保证金代缴权利义务作出的约定与中心无涉,中心有权对保证金缴纳、退还、转款、没收等情况按照规定进行处置。

6 .保证金有以下情况的作误入款退回,视为 缴纳 不成功:

1) 保证金未缴入指定账号的;

2)保证金 未足额缴纳;

3)保证金 超额缴纳的;

4) 保证金到账超时的

7 .保证金互不开收据。

七、网上竞价时间、地点

自由竞价时间: 202 6 1月 16 09:00 ~ 10:00;

限时竞价时间: 自由竞价结束后 ,进入 180 秒限时竞价阶段。

竞买人获得竞买资格后,通过电脑端或手机端进入 “江南e”要素交易平台进行报价,网上竞价由自由竞价和限时竞价两个阶段组成。网上竞价流程及规则详见交易须知。

1)电脑端:通过浏览器访问https://www.zjhnztb.com/pweb,进入电脑端 “江南e”要素交易平台

2)手机端:1.微信关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公众号,进入公众号点击“交易平台”进入微信小程序“江南e”要素交易平台;2.微信搜索小程序“江南e”要素交易平台。

资格审查

1.本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进行 线上 资格审查,竞价结束后最终出价人应于 202 6 1 23 日前 通过 “江南e”要素交易平台 选择 我的 我的竞买 已竞得 进入标的详情页完成 资格审查 交易 中心在竞买人提交审查资料 2 个工作日内办结。 具体审查资料如下:

1 )竞买人为自然人的,上传竞买人 有效 身份证 正反面图片 系统自动调取,须核实)

2 )竞买人非自然人的, 上传 营业执照 原件图片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有效身份证 正反面 图片( 系统自动调取,须核实) 法定代表人 授权 委托 他人 办理的, 还须上传 授权委托书 附件 1 受托人 有效身份证 正反面 图片 受托人 在交易活动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均视同竞买人签署和处理,由此可能存在或引起的相关经济和法律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2.竞买人 资格审查 通过后,即视为标的成交, 该竞买人自动成为竞得人。 交易 中心向 竞得人 签发《交易凭证》, 竞得人可在标的详情页下载该 交易 凭证

3 .竞买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其保证金不予退还,由本中心以转账形式汇入 委托方 指定账户:

1 )竞买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资格审查的;

2 资格审查截止时 竞买人提供的 最终审查 资料与竞买资格不符的;

3 )其它不符合本文件有关规定的情形。

、签订合同

1.竞得人应在 成交 5 个工作日内 交易凭证 》与 委托方 签订《租赁合同》

2 .《 交易凭证 》、交易文件、报价文件等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付款

1. 竞得人应按照 与委托方签订的《 租赁合同》支付成交价款(或首付款)。

2.付款方式: 租金一次性付清,先付后用

3.交易标的成交总价(或称租金),根据租赁期限及年租金折算到天计算,不包括 交易 服务费、履约保证金以及标的交割时所发生的所有费用。计算公式:成交总价(租金) =每年租金/365*实际承租天数,租金涉及递增的,后一年的租金=前一年租金 * 1+增幅)。

保证金的退还

1. 竞得人无违约的,其保证金在与 委托方 签订合同、付清 价款 、缴纳履约保证金后,由 委托方 向中心出具《退保证金通知函》,交易中心在收到《退保证金通知函》后 三个工作日 原路退还 (不计息)。

竞得人违约的,其保证金不予退还,详见第十 款违约责任。

2.未竞得人的保证金由交易中心在竞价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 原路退还 (不计息)。

3.保证金误入款的退还

竞买人缴款的入账信息齐全的,其误入款立即原路返还(不计息);

竞买人缴款的入账信息不全的,中心将在竞买人完善信息后三个工作日内原路退还(不计息)。

4.保证金退还涉及代缴的,均原路退还至代缴人账户。

、违约责任

竞买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违约:

1.提供虚假、失实材料的;

2.通过获取 委托方 的商业秘密,侵害 委托方 合法权益的;

3.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

4.最终出价人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5 .拒绝签订合同或办理过户手续的;

6 .未在规定时间内付清应付价款的;

7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 委托方 造成损失的。

竞买人有上述违约行为的,除其保证金不予退还外,还需承担赔偿 委托方 经济损失的违约责任,其保证金由本中心以转账形式汇入 委托方 指定账户。

、交易标的交割

标的交割手续按交易双方《租赁合同》的约定办理。

、交易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海宁市文苑南路 138号(交通大楼三号楼)

联系人: 陆女士 电话: 0573-87657728

本项目交易文件请在附件栏自行下载。

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2 6 1月9日

公告发布时间:
2026-01-09
交易业务类型:
信息来源:
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
服务平台接收时间:
2026-01-09 14:1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