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县鹤浦水厂及出厂管新建工程Ⅱ标段[A3302250290024423002001]

象山县发布时间:2025-11-24来源: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中标公示/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象山县鹤浦水厂及出厂管新建工程Ⅱ标段

项目详情

<span id="litPosition">信息公开招标公告</span>
项目名称:
象山县鹤浦水厂及出厂管道新建工程
项目代码:
2303-330225-04-01-146460
招标人:
名称:象山县水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象山县育才路
联系人:郑云斌
电话:13777955000
代理机构:
名称:宁波天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象山县丹西街道滨海大道929号东座20楼
联系人:宋琼妍 郑玲 郑芝
电话:0574-65778501
项目概况: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 / 万元,工程概算 6895.20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4434.62万元,建设规模:总用地面积为1150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新建2万m³/d水厂。建设地点:象山县鹤浦镇樊岙水库下方现状水库管理处地块。2.2 招标范围:象山县鹤浦水厂及出厂管新建工程的工艺设备和自控系统(不含管线)的供货、安装(包含土建与设备连接部分的安装)、调试、检测、验收、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及质保期内服务等,设备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1270.7147万元。2.3 施工总工期:本项目按土建进度分批次供货,收到招标人书面通知后3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须根据招标人的具体要求执行,土建工程完工后60日历天内完成联动调试。其中二次深化设计的图纸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历天内提供。2.4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 ☑否2.5质量要求:所供设备必须满足设计、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技术要求、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安全要求:合格。
招标条件:
象山县鹤浦水厂及出厂管新建工程Ⅱ标段已由象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项目代码2303-330225-04-01-146460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解决,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象山县第二自来水有限公司,招标人为象山县水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宁波天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艺设备和自控系统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内容、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 / 万元,工程概算 6895.20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4434.62万元,建设规模:总用地面积为1150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新建2万m³/d水厂。建设地点:象山县鹤浦镇樊岙水库下方现状水库管理处地块。2.2 招标范围:象山县鹤浦水厂及出厂管新建工程的工艺设备和自控系统(不含管线)的供货、安装(包含土建与设备连接部分的安装)、调试、检测、验收、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及质保期内服务等,设备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1270.7147万元。2.3 施工总工期:本项目按土建进度分批次供货,收到招标人书面通知后3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须根据招标人的具体要求执行,土建工程完工后60日历天内完成联动调试。其中二次深化设计的图纸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历天内提供。2.4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 ☑否2.5质量要求:所供设备必须满足设计、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技术要求、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安全要求:合格。
招标规模:
总用地面积为1150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新建2万m³/d水厂。主要内容包括新建水厂1座、取水口1处,DN600原水管线400米,DN500~DN600供水管线1700米等及其他配套附属工程。其中水厂部分建设内容包括综合池、V型砂滤池、加药间、反冲洗机房、送水泵房及变配电间、排泥水池、回用水池、污泥浓缩池、脱水机房、生产辅助用房、生产管理用房等附属用房。建设地点:象山县鹤浦镇樊岙水库下方现状水库管理处地块。
标段(包)划分:
1
标段(包)名称:
象山县鹤浦水厂及出厂管新建工程Ⅱ标段
标段(包)编号:
A3302250290024423002001
标段(包)招标估算金额:
12,707,147.00元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投标人:☑3.1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二)拟派项目负责人:3.4☑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三)其他:☑3.5拟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少于1人,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3.6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方式(访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址和方法):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11-24至2025-12-15,获取方法:网上下载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方式: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12-16,递交方式:系统上传
发布公告的媒介:
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ggzy.zj.gov.cn)和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V2.0(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login)上发布。
行政监督机构:
宁波市象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
0574-89387538
来源平台:
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服务平台接收时间:
2025-11-24 15:34: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