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余东北海域滨海湿地保护修复工程生态修复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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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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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东北海域滨海湿地保护修复工程-余东北海域滨海湿地生态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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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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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11-330281-04-01-352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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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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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余姚市海际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余姚市滨海新城中意宁波生态园兴滨路28号
联系人:王工
电话:15258149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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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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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宁波信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余姚市东旱门南路81号白云商贸中心605
联系人:吴工
电话:138574204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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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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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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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标人:
☑3.1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自2020年1月1日(以工程交工或竣工验收日期为准)以来完成过单项合同造价达到2000万元且验收合格的园林绿化工程项目,完成时间以工程竣工日期或竣工验收日期为准(只要符合一个即可)。资格审查业绩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1)中标通知书、(2)施工合同、(3)竣工验收合格资料(至少包有施工合同双方、设计、监理四方签章)、(4)可查询该业绩情况的行政主管部门有效联系方式或公示网址。缺少上述任意一项的,该项目将不被认定为类似项目。如相关内容不能体现业绩要求的应另提供资料由评标委员会认定。注1:园林绿化工程是指按2017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的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的通知中所述工程。注2:投标人的类似项目如采用综合性工程业绩且业绩中包括园林绿化工程的,如合同中不能单独体现园林绿化工程部分造价,则须提供该工程的结算审核报告(表),并且能明确反映该综合性工程中园林绿化部分工程审核后的造价达到规定的造价,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3.3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4 ☑具有园林绿化类的高级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三)其他:
3.5 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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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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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互花米草防治,盐沼植被修复,堤外生态缓冲带,引鸟栖息地构建,生态监测设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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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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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花米草防治30公顷,盐沼植被修复30公顷20公顷,境外生态缓冲带63.8公顷,引鸟栖息地构建5公顷,生态监测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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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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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302810380024932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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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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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东北海域滨海湿地保护修复工程-余东北海域滨海湿地生态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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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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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302810380024932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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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招标估算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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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567,93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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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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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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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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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标人:
☑3.1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自2020年1月1日(以工程交工或竣工验收日期为准)以来完成过单项合同造价达到2000万元且验收合格的园林绿化工程项目,完成时间以工程竣工日期或竣工验收日期为准(只要符合一个即可)。资格审查业绩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1)中标通知书、(2)施工合同、(3)竣工验收合格资料(至少包有施工合同双方、设计、监理四方签章)、(4)可查询该业绩情况的行政主管部门有效联系方式或公示网址。缺少上述任意一项的,该项目将不被认定为类似项目。如相关内容不能体现业绩要求的应另提供资料由评标委员会认定。注1:园林绿化工程是指按2017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的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的通知中所述工程。注2:投标人的类似项目如采用综合性工程业绩且业绩中包括园林绿化工程的,如合同中不能单独体现园林绿化工程部分造价,则须提供该工程的结算审核报告(表),并且能明确反映该综合性工程中园林绿化部分工程审核后的造价达到规定的造价,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3.3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4 ☑具有园林绿化类的高级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三)其他:
3.5 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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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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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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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方式(访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址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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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01-24至2025-02-14,获取方法: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home)自行下载。
4.2 潜在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前应办理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具体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主体登记”栏目进行操作。
4.3投标人须缴纳系统使用费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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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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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02-18,递交方式:5.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gbweb/login)。
5.3 逾期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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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公告的媒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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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log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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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监督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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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姚市营商环境建设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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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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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74-62835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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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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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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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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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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