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溪水库移民安置区域配套设施工程--项家片区配套设施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A3302260300026096001001]

宁海县发布时间:2025-12-15来源: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清溪水库移民安置区域配套设施工程项家片区总承包

项目详情

<span id="litPosition">信息公开招标公告</span>
项目名称:
清溪水库移民安置区域配套设施工程--项家片区配套设施工程总承包(EPC)
项目代码:
2505-330226-04-01-995230
招标人:
名称:宁海县启迪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宁海县桃源街道桃源大厦A幢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0574-89289424
代理机构:
名称:宁波市盛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江北区唐虞路319号(创富商业中心) A座5楼
联系人:蔡青青、何周军、徐乃昕、吕玲卓、马亚红、张琳玲
电话:0574-87636525
项目概况:
招标条件:
(一)投标人: 3.1 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同时具备下述①、②、③和④,或者由具备下述①、②、③和④资质单位组成的联合体: ①市政行业(道路工程和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②铁道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③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④具有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含联合体牵头人)不得超过4家; ②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且承担 施工 任务; ☑3.3 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4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5 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 3.6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委派); 3.7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市政类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2025年9月、2025年10月、2025年11月连续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市政设计任务的联合体牵头单位委派); 3.8拟派施工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书(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市政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9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3.10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不得互相兼任。 (三)其他: ☑3.12 拟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少于1人,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3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招标内容、范围:
承担本项目所有建设内容及招标人要求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管线工程、绿化工程及附属设施等)及施工过程中的相关报批手续、材料设备的采购及安装、竣工验收、竣工图编制、满足主管部门要求资料的整理存档、质保期(含缺陷责任期)保修以及相关配合服务等合同约定的全部内容。
招标规模:
本项目共包含两条道路,其中规划路(草湖路~西环线)西起草湖线,东至西环线,全长约508米,标准宽24米,其中部分区域下穿甬台温铁路;规划一路(城逐线~规划路)西起城逐线,东至规划路,全长约155米,标准横断面宽30米
标段(包)划分:
A3302260300026096001001
标段(包)名称:
清溪水库移民安置区域配套设施工程--项家片区配套设施工程总承包(EPC)
标段(包)编号:
A3302260300026096001001
标段(包)招标估算金额:
32,127,600.00元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投标人: 3.1 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同时具备下述①、②、③和④,或者由具备下述①、②、③和④资质单位组成的联合体: ①市政行业(道路工程和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②铁道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③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④具有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含联合体牵头人)不得超过4家; ②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且承担 施工 任务; ☑3.3 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4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5 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 3.6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委派); 3.7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市政类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2025年9月、2025年10月、2025年11月连续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市政设计任务的联合体牵头单位委派); 3.8拟派施工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书(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市政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9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3.10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不得互相兼任。 (三)其他: ☑3.12 拟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少于1人,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3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方式(访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址和方法):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12-15至2026-01-14,获取方法: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home)自行下载。 4.2 潜在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前应办理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具体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主体登记”栏目进行操作。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方式: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6-01-15,递交方式:5.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gbweb/login)。 5.3 逾期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发布公告的媒介: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login)
行政监督机构:
宁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
0574-65578268
来源平台:
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服务平台接收时间:
2025-12-15 14:59: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