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海区金华菜场综合楼建设工程(勘察设计)[A3302110270023803001001]
- 项目名称: 镇海区金华菜场综合楼建设工程勘察设计
- 项目地址: 地块位于镇海区骆驼街道,东
- 规模: 用地面积约715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62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约1022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5678平方米。主要包括菜场、商务办公、综合办公及附属配套用房,建设地点:地块位于镇海区骆驼街道,东、北至现状金华河、南至规划雁宕路、西至规划公园绿地。2.2招标范围:包括岩土工程勘察、方案设计(含方案深化)、初步设计(含扩初、概算)、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施工阶段配合服务工作等。具体包括:用地红线范围内建筑主体设计(含装修设计、结构(含钢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人防、充电设施)、基坑支护、智能化、景观绿化、市政、综合管线、绿色建筑、海绵城市及海绵城市专项评估报告、装配式结构工业化、太阳能及空气源热水系统、光伏系统、泛光照明、建筑幕墙(玻璃幕墙、铝板幕墙、石材幕墙、屋面幕墙等)、抗震支架、室内外景观标识标牌、交通标识标牌。不包含:供水(仅指室外市政管网至分户计量表)、供配电(仅指高压至分户计量箱前、高压至专变)、燃气、电信、有线电视等。并配合方案设计、初步设计阶段及施工图阶段涉及的第三方评估(能评、交评、环评、面积复核等)。2.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完成方案深化,25日历天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35日历天完成施工图设计。勘察进度满足设计要求。2.4质量要求: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勘察设计任务书要求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勘察设计深度 ; 本项目投资估算约16093万元,建设规模:用地面积约715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62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约1022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5678平方米。主要包括菜场、商务办公、综合办公及附属配套用房,建设地点:地块位于镇海区骆驼街道,东、北至现状金华河、南至规划雁宕路、西至规划公园绿地
- 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约16093万元,建设规模:用地面积约715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62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约1022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5678平方米。主要包括菜场、商务办公、综合办公及附属配套用房,建设地点:地块位于镇海区骆驼街道,东、北至现状金华河、南至规划雁宕路、西至规划公园绿地。2.2招标范围:包括岩土工程勘察、方案设计(含方案深化)、初步设计(含扩初、概算)、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施工阶段配合服务工作等。具体包括:用地红线范围内建筑主体设计(含装修设计、结构(含钢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人防、充电设施)、基坑支护、智能化、景观绿化、市政、综合管线、绿色建筑、海绵城市及海绵城市专项评估报告、装配式结构工业化、太阳能及空气源热水系统、光伏系统、泛光照明、建筑幕墙(玻璃幕墙、铝板幕墙、石材幕墙、屋面幕墙等)、抗震支架、室内外景观标识标牌、交通标识标牌。不包含:供水(仅指室外市政管网至分户计量表)、供配电(仅指高压至分户计量箱前、高压至专变)、燃气、电信、有线电视等。并配合方案设计、初步设计阶段及施工图阶段涉及的第三方评估(能评、交评、环评、面积复核等)。2.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完成方案深化,25日历天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35日历天完成施工图设计。勘察进度满足设计要求。2.4质量要求: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勘察设计任务书要求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勘察设计深度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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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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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海区金华菜场综合楼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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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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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05-330211-04-01-488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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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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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宁波市镇海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永平西路168号
联系人:胡工
电话:0574-86592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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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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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德威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永平西路168号
联系人:金鑫、华飞龙
电话:15825559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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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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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海区金华菜场综合楼建设工程(勘察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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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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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302110270023803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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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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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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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或服务期、交货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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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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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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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宁波市岩土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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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82,2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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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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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勘察设计任务书要求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勘察设计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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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立君、胡益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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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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岩土工程勘察、方案设计(含方案深化)、初步设计(含扩初、概算)、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施工阶段配合服务工作等。具体包括:用地红线范围内建筑主体设计(含装修设计、结构(含钢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人防、充电设施)、基坑支护、智能化、景观绿化、市政、综合管线、绿色建筑、海绵城市及海绵城市专项评估报告、装配式结构工业化、太阳能及空气源热水系统、光伏系统、泛光照明、建筑幕墙(玻璃幕墙、铝板幕墙、石材幕墙、屋面幕墙等)、抗震支架、室内外景观标识标牌、交通标识标牌。不包含:供水(仅指室外市政管网至分户计量表)、供配电(仅指高压至分户计量箱前、高压至专变)、燃气、电信、有线电视等。并配合方案设计、初步设计阶段及施工图阶段涉及的第三方评估(能评、交评、环评、面积复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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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监督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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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镇海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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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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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74-89389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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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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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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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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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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