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高原特色智慧农业孵化基地项目
- 项目名称: 楚雄州高原特色智慧农业孵化基地项目
- 规模: 项目规划流转土地面积为764.28亩,位于楚雄市紫溪镇、子午镇、东瓜镇和牟定县共和镇。土地流转完成后,打造为现代化智慧农业种植基地,建设内容为智慧温室大棚建设、智慧蘑菇方舱建设、配套辅助生产设施建设和配套设施设备采购等。建设完成后对流转的土地进行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的农产品产销运营。a3940183-6f64-4724-ba90-64141de6e559
- 范围: 本项目工程量清单编制及工程量清单计价文件编制或审核、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工程结算审核、配合业主完成项目相关审计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1)工程量清单编制及工程量清单计价文件编制或审核:依据工程技术文件及相关招标、预算工作要求,计算要求范围内项目清单工程量,按规范编制完整的工程量清单,且计算范围内所需的全部费用。(2)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协助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中商务报价条款及招标文件合同中涉及造价条款的拟定或审核工作;配合招标人完成项目相关造价管理制度的拟定及合同谈判;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相关合同履行过程的管理;工程计量支付的确定,工程款支付申请审核,提出资金使用计划建议;施工过程的设计变更、工程签证、工程索赔、设备询价认价、工程新增单价审核的处理;乙供材料计价和管理;甲供材料的计价处理;提出工程设计、施工方案的优化建议,各方案工程造价的编制与比选;全过程造价动态控制管理咨询,按月提交造价咨询简报;项目月度造价咨询总结报告及分析报告;与施工阶段造价控制相关的其他造价工作等。(3)竣工结算审核服务:收集、整理相关资料;审核相关工程项目的竣工结算、甲供材料的结算、索赔的计算、配合本工程相关部门的审核检查等相关工作,并对审核结果的完整性、准确性负责;提供成果报告书,每项审核工作都要形成书面资料,反映出具体的工作内容、计算过程、结论形成的依据;配合完成决算终审等
- 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楚雄州高原特色智慧农业孵化基地项目a3940183-6f64-4724-ba90-64141de6e559资金来源:国资%自筹100.0%贷款%外资%a3940183-6f64-4724-ba90-64141de6e559建设规模:项目规划流转土地面积为764.28亩,位于楚雄市紫溪镇、子午镇、东瓜镇和牟定县共和镇
项目详情
中标结果公告
| 标段编号: | GC532300202500107001001 |
| 标段名称: | 楚雄州高原特色智慧农业孵化基地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及运营(EPC+O) |
| 工程类型: | 其他 |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楚雄彝族自治州农业农村局 0878-3136503 |
| 发布时间: | 2025-06-03 12:00:00 |
| 投资项目统一代码: | 2412-532300-04-05-360189 |
| 中标人: | 中冶天工集团有限公司//河南省中工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京业汇(云南)产业运营服务有限公司 |
| 中标人代码: | 91120118789363043U//91410100706774868X//91530100MADUMC30X4 |
| 中标价(费率或单价等): | 勘察测绘费服务费下浮率28.00%;设计费服务费下浮率1.40% 建安工程费下浮率0.40%;运营租赁费单价¥28000.00元/亩;运营收益分成比例25.00% |
| 中标工期(天): | (1)项目建设工期:工程总承包工期360日历天(其中:设计阶段须在60日历天内完成所有设计内容并提供完整的设计成果); (2)运营期限:自项目竣工交付使用之日起14年,项目整体出租运营,运营期间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运营管理期间每年向招标人缴纳项目运营租赁费和分配项目收益分成作为招标人经济收益(其中:每年向招标人缴纳的项目运营租赁费为¥28000.00元/亩(租赁面积依据项目建成后签订的运营协议为准),每年向招标人分配的收益分成为每年度项目运营净利润的25%)。 |
| 项目经理: | 张静严 |
| 备注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