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法院2025年度电子卷宗随案生成扫描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 项目名称: 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法院2025年度电子卷宗随案生成扫描
项目详情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YNZC2025-C3-00118-YNJS-0002
二、项目名称: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法院2025年度电子卷宗随案生成扫描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标段名称: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法院2025年度电子卷宗随案生成扫描采购项目
供应商名称:云南骐瑞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嵩明县嵩阳镇黄龙路滨河苑D区1号
成交金额(万元):65
评标方式:综合评分法
评审总得分:90.25
四、主要标的信息
| 服务类 |
| 标段名称: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法院2025年度电子卷宗随案生成扫描采购项目 |
| 名称: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法院2025年度电子卷宗随案生成扫描采购项目 |
| 服务范围: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法院2025年度电子卷宗随案生成扫描采购项目,包括审判材料收录清点、系统录入、卷宗扫描、图像处理、图像质检、数据挂接、数据上传(扫描文件应与现有通达海档案信息管理系统进行挂接、著录)、档案装订等相关工作; |
| 服务要求:供应商向采购方派驻不低于6名电子卷宗随案生成扫描人员,驻现场人员须具备电子卷宗随案生成扫描工作经验,且至今3年内获得国家保密局宣传教育司颁发的《保密教育培训证书》。供应商派驻本项目的服务人员和项目负责人必须固定,至少服务半年,如有人员变更,必须经采购方同意并签字确认;提供电子卷宗随案生成扫描所必需的硬件设备(电脑、扫描仪、打印机、装订工具、工作台等);提供档案数字化加工平台软件(网络版); |
| 服务时间:一年,自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必须完成硬件设备及人员配备到位; |
|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人服务流程及服务质量要求。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杨齐鸿(第1包采购人代表),胡金洪,陈建昭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2002]1980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展价格[2011]534号、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收费标准计算收取。
金额:0.8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预算价:70.00万元;最高限价:70.00万元。 2.参与本项目的各供应商最终报价及得分情况: (1)云南资和信科技有限公司,最终报价:580000.00元,得分:78.00分; (2)保山竞业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最终报价:600000.00元,得分:75.67分; (3)云南骐瑞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最终报价:650000.00元,得分:90.25分; (4)玉溪世纪科怡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最终报价:660000.00元,得分:80.79分; (5)云南涵威档案科技印务工贸有限公司,最终报价:680000.00元,得分:73.53分; 3.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媒体:云南省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 4.相关说明:在此公告发布后,请成交人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并领取成交通知书,并与采购人依法签署采购合同。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法院
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永盛街道明伦街与崇文街交接口
联系方式:0875-21221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嘉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保山市隆阳区人民路20号五楼
联系方式:13987050788 0875-81258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曾云、苏姝、闫永康、鲁惠莉、黄健、肖兰燕
电 话:13987050788 0875-8125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