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县东南片中型灌区云县茂兰忙怀中型灌区及云县清涡潭中型灌区工程勘察设计项目(二次)

云南省发布时间:2025-02-26来源: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项目名称: 云县东南片中型灌区云县茂兰忙怀及云县清涡潭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 规模: 云县东南片中型灌区涉及云县涌宝、栗树和后箐三个乡镇,西起涌宝镇罗家村,东南端至澜沧江,北至永进大沟取水坝,位于东经100°20′至100°32′,北纬24°4′至24°23′之间。主要水源为拿鱼河及平河水库,设计灌溉面积6万亩,估算总投资约32000万元。云县茂兰忙怀中型灌区项目涉及云县茂兰、忙怀两个乡镇,分布于罗闸河两岸,东起忙怀乡慢卡村,南至沙坝河,西至茂兰河,西北至茂兰镇马泗村,位于东经100°14′至100°29′,北纬24°26′至24°37′之间。主要水源为大转水水库、转水箐水库、杨家村水库、沙坝河水库等4座小(一)型水库和麦地水库1座小坝塘,以及荒田大沟、歇凉山大沟、月牙田大沟等3条沟渠,设计灌溉面积5.43万亩,估算总投资约12000万元。云县清涡潭中型灌区工程位于云县幸福镇忙峨村,灌区范围分布在烂泥塘河两岸,主要由清涡潭水库控灌,区间径流有背阴寨河可以利用补充灌溉。清涡潭水库已列入云南省“兴水润滇”工程规划中的建设项目,距离幸福镇6.2km,距离云县县城53.2km。坝址地理位置为:东经99°57´5.96",北纬23°5´16.45",坝址海拔高程为1510m。水库总库容166万m³,水库多年平均供水量181万m³。根据灌区分布情况布置2条干管,干管总长21.92km,其中左干管全长15.34km,右干管全长6.58km,设计灌溉面积1.16万亩,云县清涡潭中型灌区估算投资约28000万元。cbb88c7a-a970-4380-abad-5362809459e8
  • 范围: 完成云县东南片中型灌区云县茂兰忙怀中型灌区及云县清涡潭中型灌区工程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报告、招标设计、技施设计及竣工验收、后评价、现场设代服务等全过程勘察设计服务工作(包括水土保持方案报告、水资源论证报告、防洪影响评价报告、移民征地等专题报告),并保证勘察设计成果通过相关部门的评估、审查、验收,因服务方提交的成果文件三次未通过上级部门审核,延误了项目进度的,招标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服务方应按有关规定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直接及间接损失
  • 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云县东南片中型灌区云县茂兰忙怀中型灌区及云县清涡潭中型灌区工程勘察设计项目cbb88c7a-a970-4380-abad-5362809459e8资金来源:国资100.0%自筹0.0%贷款0.0%外资0.0%cbb88c7a-a970-4380-abad-5362809459e8建设规模:云县东南片中型灌区涉及云县涌宝、栗树和后箐三个乡镇,西起涌宝镇罗家村,东南端至澜沧江,北至永进大沟取水坝,位于东经100°20′至100°32′,北纬24°4′至24°23′之间

项目详情

中标结果公告

标段编号: GC530900202500022001001
标段名称: 云县东南片中型灌区云县茂兰忙怀中型灌区及云县清涡潭中型灌区工程勘察设计项目(二次)
工程类型: 其他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云县水务局 0883-3212540
发布时间: 2025-02-26 09:00:00
投资项目统一代码:
中标人: 临沧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标人代码: 91530900433090531E
中标价(费率或单价等): F*88.70(%) (F=经批复的初步设计概算勘察设计费)
中标工期(天): 1435
项目经理: 杨燕
备注说明: 云县东南片中型灌区云县茂兰忙怀中型灌区及云县清涡潭中型灌区工程勘察设计项目(二次)于2025年2月20日完成评标工作。评标结果于2025年2月21日至2025年2月25日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质疑和投诉。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序意见,云县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队研究决定,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临沧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为中标人。项目负责人:杨燕,证书:正高级工程师Y120245050410030073,中标价(费率): F*88.70(%)(F=经批复的初步设计概算勘察设计费);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90日历天内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并送审,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后60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方案送审稿,招标设计成果及施工图设计成果满足项目招标及项目施工进度计划要求,且不影响主体报告的审批及项目开工建设 ,满足各阶段设计计划要求,满足施工进度计划,直至项目竣工验收结束;质量承诺:各阶段资料齐全,满足国家及行业现行的规范和标准,达到国家水利水电工程各阶段设计规程所规定的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查。根据《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工程责任单位责任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水监督〔2021〕335号)、《云南省水利厅关于落实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终身责任制的意见》(云水建管〔2017〕57号)和《临沧市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终身责任制实施办法(试行)》(临政水字〔2018〕205号)的规定,勘察、设计单位对工程在设计使用年限内的勘察、设计质量负终身责任。如设计方案经许可后,出现勘测设计失误,将按照《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工程勘测设计失误问责办法(试行)的通知》(水总〔2020〕32号)规定进行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