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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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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C530500202500027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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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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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实验中学建设项目(二期)设计施工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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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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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7 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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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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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4 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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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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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1号开标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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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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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智能开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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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合同估算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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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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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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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内容:新建室内体育馆 5020.68 平方米,公厕 118.08 平方米,大门 16.64 平方米及运动场建设等相关附属工程及设施设备购置。(具体以招标人实际委托为准)。
(1)工程设计部分:完成龙陵县实验中学建设项目(二期)设计施工总承包的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概算、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相关设计配合、报审配合、有关报批、审批手续、现场指导与监督、竣工验收配合、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跟踪服务等。
(2)工程施工部分:新建室内体育馆 5020.68 平方米,公厕 118.08 平方米,大门 16.64 平方米及运动场建设等相关附属工程及设施设备购置。(具体以招标人实际委托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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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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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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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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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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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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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二家,牵头人必须是联合体中负责施工的一方,并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一并提交招标人。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5)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6)两个法人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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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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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须为具备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注: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可。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1)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施工单位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需满足下列要求:
(1)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并为本单位人员,提供关系在本单位(含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社会保险机构(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材料。
(2)拟派往本项目的施工项目经理: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并注册在本单位,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目前并未担任任何在建(待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并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书及关系在本单位(含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的社会保险机构(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材料。
5.拟派往本项目的施工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关系在本单位(含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的社会保险机构(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材料。
说明: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不能为同1人,须分别为3人承担,否则否决其投标资格。
6.拟派往本项目施工项目管理机构成员要求:拟派往本项目施工项目管理机构成员需满足云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标准》DBJ53/T-69-2014人员数量最低配备标准要求(拟派项目经理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标准员1人(可兼任)、材料员1人(可兼任)、机械员1人(可兼任)、劳务员1人(可兼任)、资料员1人(可兼任),且应按专业配备专职施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其中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须按《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证书(C证)。若为联合体投标,项目经理及施工项目部人员由负责具体施工任务的单位拟派,所有拟派施工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均须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并提供关系在本单位(含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社会保险机构(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及身份证。岗位证书取消的省份,请附相关政策文件。(若为联合体,联合体中负责具体施工任务的成员提供)
7.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近三年财务报表,年份要求:2021至2023年或2022至2024年。
注: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否则不予认可。
8.信誉要求:(1)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中的“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若投标申请人有上述不良行为记录,其投标将被否决。
(2)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被项目所在地市场监督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列入黑名单或经营异常名录。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无企业不良行为记录被项目所在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无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未在全国范围内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或计入当地公共资源交易“黑名单”的,没有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近三年未发生过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企业成立至今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承诺书)。
注: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中的任何一方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9.投标企业(施工方)在近三年内从事建筑活动中无“工资支付信用记录/劳动保障行政处理(处罚)记录”的承诺函。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分别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声明函)。
1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二家,牵头人必须是联合体中负责施工的一方,并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一并提交招标人。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5)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6)两个法人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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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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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并为本单位人员,提供关系在本单位(含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社会保险机构(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材料。
(2)拟派往本项目的施工项目经理: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并注册在本单位,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目前并未担任任何在建(待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并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书及关系在本单位(含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的社会保险机构(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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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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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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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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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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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缴纳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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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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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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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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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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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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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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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4 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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